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拟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1,3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413,400,000元(含税)。
种植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战略产业,一方面,因粮食价格受政策调控的影响,利润空间有限;另一方面,种植过程受天气等因素影响较大,生产存在巨大的不确定性,粮食种植业是风险较高的产业之一,导致种植业市场化竞争不明显。“十四五”时期,我国三农工作的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机遇,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以绿色安全为特征的农产品消费需求将不断扩大,为种植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以生物技术和信息技术为特征的新一轮农业科技深入推进,现代科技与农机农艺正深度融合,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加快集成推广,为种植业现代化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年)》,我国人口总量预计在?2030?年达到峰值?14.5亿人。与此同时,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将带动居民粮食消费升级,推动国内粮食需求持续扩张。根据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的预测,我国粮食总需求量在?2029?年将达到?76,?691?万吨。考虑到人口扩张和消费升级,我国粮食供需将在今后较长时间内继续维持在脆弱的紧平衡状态。一方面是政策驱使,另一方面是需求拉动,未来种植业具有非常良好的成长空间,在这样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种植业中来。
公司作为一家以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为核心资源优势的大型国有农业企业,致力成为现代农业全产业链一体化标杆企业和优质安全农产品供应链企业。
种子行业是以作物种子为对象,以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良商品化种子为目的,以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和管理技术为手段,集种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和管理于一体的行业整体,作为农作物种植产业链的上业之一, 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2020年上半年,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将生物育种产业纳入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2020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解决好种子和耕地问题”,要开展种源“卡脖子”技术攻关;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开发利用,对育种基础性研究以及重点育种项目给予长期稳定支持。加快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加强育种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支持种业龙头企业建立健全商业化育种体系;2021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种业振兴行动方案》,会议强调把种源安全提升到关系的战略高度,实现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开启了我国种业发展的新阶段;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大力推进种源等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面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推进种业领域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等,为种业提供了持续、全面、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方向指引;2022年3月1日,新修订的《种子法》全面施行,其首次建立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全方位扩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范围,大幅度提高侵权损害赔偿标准,进一步健全了激励种业原始创新的法律制度,为今后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做大做强种业、提升农林科技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完成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构建开放协作、共享应用的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机制,全面实施生物育种重大项目,加快玉米大豆生物育种产业化步伐。
目前,我国种子企业虽然发展较快,但因其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资金壁垒、人才壁垒、种质资源壁垒和资质壁垒,存在多而不优、多而不强、分量不够等问题。全球前10强的国内农作物种业企业仅占2家(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扶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发展的通知》答记者问),相较于外资企业,国内种子企业的竞争力还有待加强。2021年以来,基于种业发展现状,农业农村部组织各省及有关单位,对全国种业企业进行系统梳理,根据科研能力、资产实力、市场规模、发展潜力等,从3万余家种业企业中遴选出270家优势企业机构,着力构建“破难题、补短板、强优势”的国家种业企业阵型。大华种业位列“强优势”阵型,未来将聚焦有竞争优势的种源,加快现代育种技术应用,巩固强化育种创新能力,加快培育一批突破性育种材料和新品种,提升产量和品质水平,为确保口粮绝对安全提供种源支撑。
我国是稻作历史最悠久、水稻遗传资源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也是全球第一大大米生产国。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21年,全国稻谷产量21,284.2万吨。由于大米加工行业壁垒较低,企业多以中小企业为主,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普遍差,产能利用率较低,严重影响了大米市场上产品种类的丰富和质量的提高。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大米加工行业正向规模化、品牌化、产品多样化的方向发展。
我国大米加工行业的竞争主要来自于区域竞争和企业竞争两种,区域竞争方面,结合中国大米产业相关上市公司分布情况,产业聚集效应较好的省份是安徽省、江苏省、山东省、湖北省等,而根据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公布的2021年度大米加工企业“50强”数据,企业主要分布在黑龙江、湖北、广东、安徽、湖南,这五个省份占到全国70%的份额,其中黑龙江占据10个名额,数量最多。企业竞争方面,大米加工企业以中小企业为主,同质化竞争较为激烈,结合中国大米加工企业50强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情况,目前国内大米加工行业竞争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以金龙鱼、福临门等大品牌为主,综合实力较强,市场覆盖全国;一类是以香满园等区域性品牌为主,市场也多局限于各自所在地区;最后一类是部分中小企业,所占市场份额较小。(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公司大米立足江苏,主要销售范围在长三角区域。未来公司将继续坚持“创新、优化、提升”的方向,持续优化以大米及制品为主的业务结构;以中高端市场为主要目标,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力度,提高高端产品的销售比重,同时开发工业用粮、建筑工地、中学大学等大众市场;加快拓展产品精深加工,开发高附加值、高盈利能力的高端产品;发展移动互联网等新兴销售渠道,培育打造中国大粮商,助力公司跨越发展。
我国食用油消费以植物油为主,而植物油消费中又以豆油、菜籽油、棕榈油、花生油为主。作为国家食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食用植物油的保质保量供给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鉴于国内油料作物种植面积和产量增长等多因素影响,我国食用植物油原材料对外进口依存度仍然较高,大力发展油料生产以提高我国食用植物油生产供应的自主性已成为当务之急。近年来,食用油加工也备受各级政府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等产业政策为粮油加工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食用植物油市场存在较大的机会。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消费者对食用植物油需求也呈现出多样化趋势,普通油品在一定程度上已难以满足特定消费者对营养、健康的需求,具有营养、保健、美味的特种食用油产品呈现出巨大市场空间,生产工艺先进、质量较高和生产过程安全的中小包装产品和以葵花籽油、玉米胚芽油为代表的高档食用植物油市场份额不断提高。
公司食用植物油产品主要以大豆油、菜籽油、葵油、玉米油为主,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能源危机、俄乌冲突等因素影响,食用油原料价格大幅波动,消费者消费意愿偏低。需求的疲软不振叠加成本不断上涨使食用油加工企业盈利空间普遍遭受双重挤压,包括金太阳粮油在内的企业均面临着较为严峻的考验。
金太阳粮油旗下“葵王”的品牌食用油在省内具有一定的市场认可度,但相比于全国性大品牌,仍有不小的差距,特别是目前国内粮油行业已有品牌化集约经营的趋势,大品牌占据主导地位,公司将努力依托产业链优势,深耕现有市场,做强主打品牌,优化特渠市场建设,积极外拓,力争稳产增效。
2014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明确了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近年来,农村土地流转进程加快,至2021年7月,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5亿亩(数据来源于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四次会议第5771号建议的答复》),农村土地流转对于推动农业规模化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耕地流转面积的不断增加,我国农业的各类产业化经营主体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数据显示,2021年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分别达到390万家和220万个(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网站《2021年粮食播种面积增至17.64亿亩,家庭农场达到390万家——中国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成效显著》)。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是现代农业发展主体、主要农产品供给主体,更是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他们区别于普通农户,多采用现代化农业生产方式,对化肥销售企业及化肥产品本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断升级农资产品结构并提供全面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将成为化肥农药经销企业在未来竞争中胜出的关键。
报告期内,受国际经济形势、地缘冲突等影响,全球能源与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增加通胀压力,国际市场上化肥等农资供应收紧,供需不平衡导致价格高位运行和大幅波动,加上日益严格的安全、环保监管导致的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到负增长的持续实施,农资流通企业目前处于结构、管理优化和产品、技术升级的转型阶段。
依托全产业链布局优势,公司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务范围迅速扩大,一站式服务商模式有望进一步打开未来成长空间。
麦芽是啤酒生产的主要原料,一般由大麦为原料制成,也有少量由小麦或其他谷物制成。麦芽行业的发展与啤酒行业的政策息息相关,一方面,啤酒行业的稳步发展以及行业转型升级是麦芽行业的基础,也是新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啤酒行业食品安全和质量水平的逐步提高也规范了啤酒原料的使用,啤酒生产企业也对上游麦芽的质量有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中国酒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酒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预计到“十四五”末,啤酒行业产量3,900万千升,比十三五末增长11.4%,年均复合增速2.2%,增速相对较为平稳,但随着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对口感等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啤酒高端化、精酿化的趋势凸显,这将带动特种麦芽和高端麦芽的需求快速增长,麦芽生产加工的自动化专业化提升和麦芽产业的高端化趋势也将逐渐显现。
由于麦芽的运输成本较大,麦芽行业存在一定的区域性竞争。从全国范围来说,五大麦芽生产企业麦芽产量的市场占有率之和达到65.76%,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垦麦芽即为全国五大麦芽生产企业之一(资料来源:华经情报网),未来,苏垦麦芽将继续优化制麦技术创新和工艺,加大对高端麦芽品种的攻关,发挥公司全产业链优势,以一体化理念研究麦芽质量与大麦产量的最佳平衡点,强化“大麦种植技术、麦芽生产技术、品质管控”一体协同,实现麦芽全产业链整体效益最大化。
公司主营业务是通过自主经营种植基地,从事稻麦等作物原粮(含商品粮和种子原粮)的种植,产出的农产品部分直接以原粮的形式销售,部分则进一步加工成种子、大米、麦芽等进行销售;在此形成的品牌、渠道优势基础上,公司还开展稻麦原粮和食用油贸易。此外,公司以自营种植需求为支撑,形成规模化农资采购优势,经营以农资贸易为核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种植业务及种植产业链的上下游业务由19家分公司和6家子公司分别经营,实现种植业全产业链的布局。
公司通过下属19家分公司和1家子公司在自主种植基地上种植水稻、小麦以及大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截至2022年秋播,自主经营耕地面积约127.8万亩,其中土地流转(含土地托管与合作种植,下同)面积约31.81万亩,近三年,公司经营土地面积稳步增长(详见图2),尤其是土地流转面积,平均增幅达到6.63%。
公司的自主经营基地全部位于江苏省内,主要集中于苏北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纵向跨越江苏省南北,优质的耕地资源是公司发展的核心优势,公司种植业务经营模式包括统一经营和发包经营两种,依托集中连片的耕地资源、高标准农业基础设施和全程机械化种植方式,公司的统一经营模式采取“五统一”管理方式,即“统一作物品种布局、统一生产资料供应、统一农艺栽培措施、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产品收储”;发包经营则主要在不适宜开展大规模机械化种植的边角地开展,通过将土地发包给种植户以收取土地承包费,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现金收益。
公司种子业务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种业运营,江苏种业是公司于2022年基于大华种业,以股权和货币方式出资20亿元全资设立的。公司种子业务主要进行水稻种、小麦种、大麦种以及玉米种等的选育、制种、加工和销售,覆盖省内及周边省份。
在研发繁育环节,公司采取以自主研发为主,与国内外科研院所以及其他种子企业合作为辅的模式。公司设有育种研究院,围绕种业发展的需求,坚持以成果为导向,聚焦种子研发,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商业化研发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大华种业培育并通过审定的主要农作物品种69个,取得20项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不含受让取得)。
在生产加工环节,公司采取以“公司+基地”为主、“公司+农户”为辅的方式取得种子原粮,进而制种、加工。“公司+基地”的制种方式是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的重要一环,依托自主经营规模化种植基地能有效保证制种环节种子原粮的数量和质量需求;同时,考虑到不同年份气候变化对品种生长的影响,也采取“公司+农户”制种方式作为补充,主要委托周边农户制种而取得种子原粮,整个制种过程在公司的监督、管理与指导之下进行,并由公司统一收购、加工。种子加工依托自主经营的规模化种植基地优势,以自制为主,由公司自主制定生产计划和安排,确保种子质量。
在销售环节,公司采取“公司+经销商+农户”或“公司+种植大户”或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等多种销售模式,开展种子营销服务。基于全产业链一体化经营模式,公司种子销售与种植业上游、下游均联系紧密,即公司种植基地的种子大部分来自于自产供应,同时种子加工的原粮也大部分来自于自主经营的耕地。近年来,公司种子销售以省内为基础,加快在省外重点区域的外拓步伐,通过设立分子公司、开展大户直销等方式,积极提升公司种子销量,尤其是自主经营品种的销量。
公司大米加工业务由苏垦米业(含其下属分子公司)运营。用以加工的稻谷原粮以自产为主、对外采购为辅,原粮均较为优质,并采用先进的设备、科学的配方和严格的质量管控程序来保障产品质量。目前,苏垦米业已建成ISO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将苏垦米业大米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是公司全产业链经营模式的重要一环,公司自有基地已实现稻米生产、加工、仓储的全程可追溯,保障了从“田间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
公司主产品苏垦大米获得“绿色食品证书”“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产品主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根据用途不同,公司大米产品可以分为民用米和食品工业米,民用米在江、浙、沪、皖及广东、海南等市场有良好的口碑,食品工业米则与亨氏、贝因美、五粮液、今世缘、百威、青岛啤酒等大型食品、酒类头部企业保持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苏垦米业凭借可靠的质量保障,连续十三年入围南京市中小学粮油供应商,供应学校200余所,获评“全国放心粮油示范工程第十一批示范企业”。
公司食用植物油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由金太阳粮油(含其下属子公司)运营。金太阳粮油专注于健康、绿色、中高端类食用油研发与精深加工,其采购原料油(原油、毛油)后,通过原材料压榨、浸出,原料油精炼、灌装等先进生产技术流程,最终制成成品食用油对外销售。金太阳粮油现拥有超过30万吨的精炼产能、年灌装30万吨产能的灌装生产线及配套的注塑吹瓶生产线,拥有独立的压榨生产线、浸出生产线;同时还是“第七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农业农村部“国家油菜籽加工技术研发中心”, 荣获第十二届中国国际食用油产业博览会优质健康油脂奖,拥有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等专利共11项。
金太阳粮油旗下拥有“葵王”、“金太阳”、“地中海皇后”、“米黄金”等多个品牌,产品结构以大豆油、菜籽油、葵油、玉米油为主,花生油、稻米油、橄榄油等其他油品为辅;产品规格以散油为主,以小包装、中包装油品为辅。产品供货大润发、苏果等全国连锁超市,精品油销售覆盖江苏、上海、浙江、湖北、山东、广东等地。同时,金太阳粮油一级葵花籽油的加工品质赢得行业内外广泛认可,是福临门、鲁花、多力等国内知名品牌的优选供应商。
公司麦芽加工业务由苏垦麦芽运营。苏垦麦芽专注于研发和生产各类啤酒麦芽,其麦芽加工业务的原材料以进口为主,在人工控制的条件下,将大麦经浸麦、发芽、干燥、除根等过程处理后加工制成麦芽。苏垦麦芽建有15万吨塔式和10万吨箱式生产线余个研发平台,建有麦芽行业第一家省级啤酒麦芽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究中心实验室获得国家认可实验室(CNAS)认证,为啤酒麦芽行业第三家获得该认证的麦芽制造企业。苏垦麦芽是百威啤酒、华润雪花啤酒、金龙泉啤酒、燕京啤酒、珠江啤酒、巴克斯等知名酒企的合作供应商,先后通过百威啤酒(位列亚太区第3家、全球第17家)、“燕京漓泉一号”和“华润雪花纯生”等品类的高端麦芽供应商资质认证。产品先后获得“长江三角洲地区名优食品”“江苏精品”称号。
公司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务主要由苏垦农服(含其下属分子公司)运营。苏垦农服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对内保障供应和对外社会化服务,对内保障供应是指作为“五统一”生产管理模式的关键一环,苏垦农服根据统一种植模式下农资使用数量、质量、型号等方面的要求,统一向公司各种植业分公司供应农资,实现内部一体化协同;对外社会化服务是指基于对内农资保供形成的优质、低价的采购渠道,逐渐辐射自营基地周边区县的规模化种植户,开展涵盖“农资供应、农技咨询与培训、协调金融支持”等业务在内的全农服务业务,助推农资销售,提升区域内农业种植现代化水平。截至报告期末,苏垦农服已构建完备的农资货源体系、销售网络体系和全农服务体系。苏垦农服与山东金正大、江苏华昌等知名复合肥企业达成战略合作,在省内布局门店网点数量达到149个,在省内火车站台、港口码头布局51处仓储资源,服务大户数量过万,社会化服务覆盖面积超千万亩。2022年,苏垦农服成功中标10万吨国家化肥商业储备项目和省内35个县区近60个政府农药零差价集中采购项目,阜宁仓库获批成为郑商所尿素期货交割厂库。
公司旗下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产品主要包括稻麦原粮、种子、大米、食用油、农资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产品(及代表品牌)如下:
注:2022年5月公司新并入苏垦麦芽,该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合并,已根据会计准则对一季报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全年实现合并营业总收入127.27亿元,较上年增长11.86%;合并利润总额9.24亿元,较上年增长8.9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8.26亿元,较上年增长10.76%。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总资产145.91亿元,较年初下降1.48%,资产负债率54.0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23年4月8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克英女士主持,于2023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在2022年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公司财务、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内控实施等事项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了监事会职能,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1,37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13,4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能够充分控制风险、确保募集资金安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22号文核准,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按市价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32元,共计募集资金242,3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474.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28,845.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5月9日到账,到账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1-21号)。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4月21日,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最新的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5月10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广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宫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中国银行南京鼓楼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7年8月24日会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江苏省大华种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种业”)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认购金太阳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太阳粮油”)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于2019年2月26日会同金太阳粮油、国信证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增资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麦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麦芽”)所用募集资金、由全资二级子公司大华种业实施“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二期)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和由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垦米业”)实施“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所用募集资金分别实行专户管理,于2022年6月29日会同苏垦麦芽、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射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日会同大华种业、国信证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22年8月1日会同苏垦米业、国信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1、截止日余额为募集资金净额减去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投资理财金额、专户工本费、手续费,加上活期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后得出的金额。
2、按照经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的投资计划,公司注销了在浦发银行南京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952),将全部金额转入大华种业在浦发银行南京分行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00060),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5)。
3、2017年12月11日,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三元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1)。
4、2021年8月30日,募投项目“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已实施完毕,金太阳粮油注销了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4)。
5、2022年8月17日,募投项目“苏垦麦芽收购项目”已实施完毕,公司注销了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射阳县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7)。
6、2022年8月17日—8月30日,因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或转至新设立的募投账户,公司注销了分别开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账号: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东支行(账号:0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号:437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账号:7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账号:18)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133.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9,133.3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部分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见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披露的《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2022年5月6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使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和2022年5月7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余额为5.2亿元,部分理财产品已到期,报告期内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合计人民币2,179.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及“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苏垦麦芽收购项目”已完成且无结余资金;“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变更后的“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已完成,未使用完毕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经股东大会审批用以投资建设“苏垦米业集团改扩建项目”;其他项目正在建设中,尚无结余资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除“补充流动资金”“金太阳粮油收购项目”“农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农业科学研究院建设项目”“苏垦麦芽收购项目”已完成外,其他募投项目皆在建设中,其中“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智慧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累计投入未达到计划进度,主要原因为:
(1)大华种业集团改扩建项目:该项目包含大华弶港改扩建项目、大华东辛改扩建项目、大华滨淮改扩建项目和大华种业宿迁子公司新建项目。
截至报告期末,项目大部分工程已建设完成,仅剩部分尾款尚未支付;少部分工程因建设规划调整、用地审批繁琐,叠加近年来工程建设施工能力不足等因素,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目前,已完工部分均已投产,基本满足大华种业相关分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有效提升了公司种子生产能力,未完工的部分不会对项目整体产生重大影响。
(2)智慧农业科技园建设项目: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智慧园区控制中心建筑及控制系统、智能装备展厅、智慧农机建设专项、智慧大田建设专项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旨在打造集无人驾驶生产作业、智能灌溉、智能微喷育秧、全程质量管控、农机信息化管理及智慧农业管理平台为一体的精准农业、智慧农业示范应用基地,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因项目实施所需的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审批程序繁杂,不可控因素较多,导致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存在一定差距,后续公司将按照既定的项目规划,加快本项目建设进度,以期更好地推进公司现代农业技术转型升级。尽管如此,依然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和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苏垦农发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苏垦农发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2年度,苏垦农发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基本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编制单位: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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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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