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都市魅力  特产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三亚市十大农业品牌的通知

三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三亚市十大农业品牌的通知

  为落实《海南自贸岛建设方案》,加快我市农业品牌建设与发展,发挥品牌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致富,市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十大农业品牌评选活动,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3、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中的任一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应是其成员单位;

  5、产品有固定的生产基地或加工基地,批量生产已满二年,其中:瓜果菜设施面积200亩以上、露天面积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水果面积连片500亩以上,橡胶面积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生猪、牛、羊、家禽、禽蛋产品年出栏分别5000头、50头、2000只、100万只、300万枚(200吨)以上;加工农产品达到年产1500吨或者年销售加工产品1000吨以上;

  7、产品有一定的产销规模,知名度居市内或省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在当地农业和农村经济中占有重要位置;

  10、加工产品要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的质量认证认可,其生产产品登录国家质量管理追溯平台,并有相关质量信息;

  (六)由资质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一年内的有效检验报告原件,如是复印件必须加盖原检测机构公章;或一年内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抽检合格证明;

  (一)申请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三亚市十大农业品牌申请表》,于2020年8月20日期向所在区(包括育才生态区,以下同)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

  (二)各区农业农村局在3个工作日内(8月25日)审查申请人材料,形成推荐意见,统一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三)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各区推荐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9月2日前)组织专家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现场检查;

  (四)市农业农村局务会议对审查合格的品牌进行评选(9月15日前),并将评选结果、评价指标等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的农产品或加工品,由市农业农村局授予“三亚市十大农业品牌”称号,颁发三亚市十大农业品牌证书和牌匾。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海南省三亚十大特产
  • 编辑:程成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