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建业违法遭河南省税务局处罚为建业地产子公司
北京10月15日讯(记者 张海蛟)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商丘建业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建业”)罚款5.16万元,其存在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商税稽[罚](2020)7号。记者查询发现,商丘建业为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业地产”,股票代码:00832.HK)旗下全资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参照《河南省税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 “有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行为,在税务机关做出处理决定前主动全额补扣、补收税款的,处应补扣、应补收税款50%的罚款”。对商丘建业作出处罚。
鉴于商丘建业在税务机关做出处理决定前已经主动将应代扣的税款全额补扣、补收,对商丘建业没有按照有关规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0.32万元,拟处以50%的罚款5.16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0年9月12日。
商丘建业成立于2002年7月23日。其股东结构如下:建业地产持股100%,认缴出资10000万元。
官网显示,建业地产成立于1992年,由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胡葆森先生创建。公司于2008年6月6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具有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
据报道,10月12日,建业地产(00832.HK)发布2020年前9个月销售业绩。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这九个月,建业地产实现物业合同销售额约671.6亿元,同比增加3.2%,其中重资产销售额451.33亿元,轻资产销售额220.27亿元;前9月共实现销售建筑面积934.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0.5%。在价格方面,今年前9个月,销售物业每平方米平均销售价格为7185元,同比增加2.7%。
按照建业地产今年披露的半年报,截至2020年6月30日,建业地产在河南省的市场占有率为12%,较去年同期提升4.3%;公司在建项目174个,其中位于郑州23个,河南省其他城市共151个,在建项目建筑面积约为3247.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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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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