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丨海南各地要求更新!涉及海口、文昌、琼海、澄迈、儋州、三亚等市县
根据疫情形势研判,从10月5日17时起,增加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为“落地检+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核酸三天三检”管理的城市(区)。调整后省外来(返)海口人员的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机场、码头等关口实施落地检,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海口人员,在抵达海口关口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海口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
当前省内外疫情时有发生,特别是国庆假期后,返程人员增加,疫情传播风险较为严峻。根据综合研判,现将来(返)儋州人员查验及管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10月7日0时起,9月30日(含)以来有三亚旅居史及10月4日(含)以来有省内其他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人员进入儋州市前,经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儋州市,并严格落实7天健康监测、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健康监测结束后,参加儋州市常态化核酸检测。无省内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人员进入儋州市前,经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儋州市,并参加儋州市常态化核酸检测。
(二)9月30日(含)以来有三亚旅居史及10月4日(含)以来有省内其他发生疫情市县旅居史已进入儋州市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主动落实7天健康监测,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发生疫情市县之日计算,填平补齐。
省外涉疫地区人员防控措施按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10月5日发布的《关于调整省外(返)儋州人员防控措施的通告》 (点击查看) 执行。10月7日0时起,有省外非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儋州市前,经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可进入儋州市。所有省外来(返)儋州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要求,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镇(办事处)疫情咨询电话。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一、10月6日6时起,有海口市旅居史人员进入我市前,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阴性证明无异常后,准予进入我市,并赋黄码、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3次核酸阴性转绿码,参加我市常态化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二、10月4日(含)以来有海口市旅居史已进入我市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主动落实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海口之日计算,填平补齐。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如瞒报、迟报、谎报旅居史,不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一)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宁夏等)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7天5检(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从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并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7天3检(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不包括落地检,从离开风险区域之日开始算),并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疫情较为严重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东方人员,第一时间通过扫二维码备案或向社区(村、居)报备,落实“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监测。
(一)10月6日17时起,省内各市县凭48小时内2次核酸阴性证明(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无异常后,可来(返)东方。进入东方后实施落地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监测。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对因不主动报备等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东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乡镇疫情防控咨询电话。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来(返)文昌市人员的防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对省外来(返)文昌市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一、对10月4日18时前入琼的,7天内有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的已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三天三检,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监测。对10月4日18时后入琼的,7天内有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天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三、对7天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文昌市人员,落实三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入琼落地检)。
1.三亚市来(返)临高人员,抵达临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查验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
其中,9月30日(含)以来有三亚市海棠区旅居史人员,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其余人员抵达临高后落实每三天一次核酸检测。
2.其他常态化疫情防控市县的人员,凭72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来(返)临高。抵达临高后,主动参加临高县常态化三天一检的区域核酸检测。
1.对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临高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以上区域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2.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临高人员,抵达临高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
3.所有来(返)临高的人员,特别是有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解除隔离后返临高的入境人员,抵达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宾馆(酒店)主动报备,并主动提供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结果查验登记,配合做好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主动参加临高县常态化县域内三天一检的区域核酸检测。
临高县的防疫措施根据各地区的疫情形势实时进行动态调整和发布。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疫情防控良好氛围。坚持科学佩戴口罩、不聚集、保持安全距离等安全措施,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日内有省内外中高风险区或参照中高风险管控区旅居史的人员,暂不进入昌江。已进入昌江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宾馆酒店、单位等报备,并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一、7日内有高风险区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宁夏等)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防控措施,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单人单管)。
三、7日内有疫情较严重地区(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旅居史的人员:抵昌江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宾馆酒店、单位等报备,落实3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3天3检(不包括落地检,每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单人单管)。
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乡镇政府、村(居)委会疫情咨询电话(详见附表)。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一、加强经营性密闭场所管理。继续关停全县KTV、酒吧场所。其他经营性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扫地点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测温及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1.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宁夏、内蒙古等)旅居史(包括乘坐始发地为新疆、、宁夏、内蒙古的经停航班)的来(返)澄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对上述有涉疫区旅居史人员的同住家人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2.对9月28日至今有山西太原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在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4.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省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澄人员,严格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
5.对7日内有海口市、文昌市、东方市等省内涉疫市县旅居史人员,返澄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完成“三天两检”核酸检测。
7.所有来(返)澄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企业、单位、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宾馆(酒店)等报备,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请广大居民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近期非必要不离开、来(返)澄迈,尽量减少流动和走亲访友、聚会聚餐。
根据疫情最新形势,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筑牢我市疫情防控防线,现就部分重点地区往(返)五指山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近7天有新疆、内蒙、、宁夏等4个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包括乘坐始发地为新疆、内蒙、宁夏、的经停航班),抵五指山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按照填平补齐,落实7天集中隔离。管理期限自离开涉疫区之日开始算。隔离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上述有涉疫区旅居史人员的同住家人开展1次核酸检测。
9月28日以来我市辖区内有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抵五指山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集中隔离,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其他省市来(返)五指山人员,持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五指山市,抵五指山后必须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并落实3天2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7日内有海口市、三亚市、文昌市、东方市等市县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2次(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五指山市,抵五指山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扫码登记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3天3次核酸检测(每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省内其他市县来(返)五指山人员,持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五指山市,抵五指山市后务必第一时间扫码登记并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备,落实3天自我健康监测,并第3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来(返)五指山(住家或住酒店)人员,请立即扫码登记,向所在村(居)委会主动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一、即日起,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内蒙古、、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实行健康管理,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后实行“落地检”及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离开重点涉疫区不足7天的已在陵人员,填平补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即日起,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陵人员,在抵达省内关口城市后实施“落地检”,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放行。抵陵后应第一时间向单位、村(居)委会或所住宿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包括“落地检”)。
(二)在“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之前要尽量避免外出;确需外出的,做好个人防护,保持社交距离,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三)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就近前往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一、加强经营性密闭场所管理。即日起,暂时关停全县KTV、酒吧场所,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其他经营性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扫地点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证明)、测温及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各镇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二、加强来(返)定安人员管理。对7日内有高风险或参照高风险管控区(新疆、、宁夏、内蒙古等)旅居史的来(返)定安县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对7日内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定安县人员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省外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定安人员,严格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不包括落地检),结果未出前居家健康监测。所有来(返)定安人员,需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居)委会、小区物业、宾馆(酒店)报备,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请广大居民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近期非必要不离开、来(返)定安,尽量减少流动和走亲访友、聚会聚餐。
根据疫情动态变化情况,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0月4日18时起,对以下地区来(返)琼海人员查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如下:
一、三亚市来(返)琼海人员,进入琼海前要第一时间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查验48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琼海后要落实每三天一次核酸检测。
二、9月30日(含)以来三亚市海棠区来(返)琼海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报备,落实“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严格居家监测。
三、对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琼海人员,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严重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四、对7日内有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疫情较严重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琼海人员,抵琼后应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宾馆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
为统筹好疫情防控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来(返)琼中人员的防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琼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对省外来(返)琼中人员疫情防控措施进行调整:
一、对7日内有新疆、内蒙古、、宁夏等旅居史的来(返)琼中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其中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以上区域之日开始计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
二、对7日内有天津滨海新区、山西太原、云南西双版纳、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等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琼中人员,抵达琼中后第一时间向社区、村(居)委会、宾馆(酒店)报备,落实三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实施三天三检(不含落地检)。
三、10月4日(含)以来有海口市、文昌市、东方市旅居史的来(返)琼中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报告,主动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如特殊原因外出的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实施核酸“3天3检”(每天1次)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海口、文昌、东方之日计算,填平补齐。
(一)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出入公共场所配合落实测温、扫地点码工作,尽早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二)本通告自2022年10月6日13时起实施,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如现行防控政策与之冲突,以此通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告知。
根据海南省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要求,高效做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7日内有中高风险区和新疆、内蒙古、、宁夏等四省(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7天自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措施,于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重点涉疫区之日开始算,不足7天的填平补齐。同时对上述有涉疫区旅居史人员的同住家人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二、对7日内有贵州毕节、广东深圳、四川绵阳、云南西双版纳等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落实居家(酒店)隔离医学观察3天,期间实施3天3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不包括关口落地检)。不具备严格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实施自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三亚、海口、文昌旅居史的人员,返程前需持48小时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健康码绿码。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3天3次核酸检测(两次采样时间间隔大于24小时)。
四、除三亚、海口、文昌等3市县外,省内其他市县低风险区和省外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1次核酸阴性证明进入保亭,实施落地第2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同时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
(一)以上人员抵达保亭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和单位报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二)如有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如实告知医生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未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的,将给予赋黄码。拒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10月4日(含)以来有海口市旅居史的来(返)乐东人员须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报备,补足三天严格居家(酒店)健康监测和“三天三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请严格落实居家(酒店)健康监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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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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