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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是不是个腐败的宰相?你看他留下了多少遗产,就明白了

在历史上,李鸿章无疑是一个争议巨大的人物。他对于清朝和中国做的贡献无需多说,慈禧评价他是“再造玄黄”,而日本名相伊藤博文更是认为,他是“大清帝国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强一争长短之人。”然而对于李鸿章的负面评价,也不是少数,因为李鸿章是安徽庐州(合肥)人,因此也诞生了一句诗文,叫做“宰相合肥天下瘦”。李鸿章究竟是不是一个腐败的宰相?实际上看他留下多少财产就知道了。

1901年,李鸿章去世,但是到了三年之后,他的直系子孙才进行分家,其中有一封合同详细交代了遗产的分配:

李鸿章发妻周氏已经故去,但分得“庄田12块,坟田1块,堰堤一道。桐城内产业4处,省城安庆房产4处”,用于周氏祠堂开销之用,由大儿子李经方经营。而李鸿章两妾和李经方的结发妻子病亡,合肥县撮城庄田1处,同样用于祭奠的开销。二儿子李经述因病早逝,分的合肥县庄田2处作为祭田。

至于李鸿章本人祭祀开销,则以在合肥、巢县、六安、霍山之其余田产及在庐州府、巢县、拓皋村、六安及霍山之房产作为经费,由李鸿章之孙,李经方之子李国杰进行经营。

而在此之后,三子李经迈分得田产2处,庄田3处,坟地1处,除此,上海一栋价值4万5千银的中西合璧房产出售,2万用于上海李氏祠堂开销。其余2万5银用于上海租界内建屋。该房为3位继承人公有居处,共同管理。扬州一当铺收入用于省城江宁李鸿章祠堂开销。位于江宁(南京)、扬州两处房产出售,卖房所得用于扩建上海共有居处。江宁学馆分与国杰做宅邸,扬州一处房产分与经迈做宅邸。

而这份条约只是单纯的提到了“不动产”而已,还未曾包括李鸿章的实际存款以及白银,根据梁启超所作的《李鸿章传》当中提到,李鸿章的很多收入,都来自于洋务,包括在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以及通商银行等洋务企业,都有着李鸿章的股份,而在上海和南京等地,李鸿章同样也有当铺、银号等买卖。而根据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容闳估计,李氏一族的财富,“绝命时有私产四千万两以遗子孙。”这个数字,相当于马关条约赔款的四分之一,清点完这些财产,相信让所有人沉默。

关于李鸿章一生的合法收入,加上皇帝的赏赐,断然没有是没有这么多的,李鸿章所保护的这些洋务企业,正是因为有了官府的庇护,形成了垄断的局势,此外,根据记载,沙俄在华俄道胜银行设立账户并分三期付给李鸿章300万卢布,作为其对《中俄条约》签订铁路相关条约方面的“豁达”表示的感谢,这些可以作为李鸿章贪污的证据。

从以上的这些,不难看出李鸿章的另外一面,但是历史自然不能用一把尺子来衡量,李鸿章的功过所为,也应当从当时的环境来看待,对他的褒扬或者是批判,也能看出中国史学界的眼光和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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