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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死时权力究竟有多大?

公元1141年四月,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被调离军队,到临安朝廷枢密院供职,韩世忠、张俊为枢密使,岳飞为枢密副使。

此时的大背景是:

第一、金宋之间多次鏖战,金吃不动宋,宋有能力吃掉金,可是统治者没有这个意志,因此双方议和。

第二、岳飞镇守荆州、张俊镇守京北、韩世忠镇守楚州,几路大军越来越有尾大不掉的嫌疑,因此赵构将他们三人明升暗降,夺取实权,给予虚的高职。

宋朝的枢密使相当于国防部长,枢密副使相当于国防部副部长。

那么,枢密使的权力有多大呢?

要搞清枢密副使的权力有多大,我们先要明白宋朝的政治权力结构

宋朝最初在总体上把权力划分为民政和军事两大块,中书省管民政,中书的领导就是宰相;枢密院管军事,枢密院的领导就是枢密使。

宋太祖在军事方面进行了改革,主要目的是:把将领的权力分解,同时把最终军事权力全部集中到皇帝手里。

"三衙"虽然手握禁军,但无调兵权和发兵权;调兵权和发兵权在枢密院,而枢密院则只有发兵、调兵权,却又不直接掌握军队。军队最终调度权力都掌握在皇帝手里。

这几方面制度执行下来,权力分散、兵将不识、统兵权与调发权分离,宋朝基本消除了五代时期将领专权、威胁皇权的现象。

宋朝枢密使的权势变化趋势:随时间推移而逐步减小,到南宋则基本无权了

枢密使的权力有两大部分,一是军事权,相关军事决策、调度、和战等,直接向皇帝汇报。二是与军事相关的人事权,比如侍卫值班、禁兵招募、军队训练、军人职务升降、赏罚,等等。

可后来,随着形势变化,枢密院和枢密使的权力一步步缩小,军事权和人事权均在缩小。

军事权:逐步缩小。

康定元年(1040)二月,宋仁宗明令“枢密院自今边事并与宰相张士逊、章得象参议之”。翰林学士丁度“请军旅重务,二府得通议之”。三月,又诏“中书别置厅与枢密院议边事。遂置厅于枢密院之南”,“开南厅”成为北宋二府共同议决军政的代称。从此,边防军机由二府同议成为定制,枢密使再也无法独立行使军事决策权。

人事权也是这样,逐步缩小。

枢密院的职责范围除军事决策权之外还包括军队招募、将领考核、武职选任与军队调遣等内容。但从史料上看,枢密使经常无法独立行使的这些职权,有时甚至完全无法插手。

从宋真宗时起,枢密使的人事权就逐步被宰相侵夺。

天禧二年(1018)三月,宋真宗要求宰相裁汰冗兵,本是枢密使分内的裁汰冗兵之事,此时却责成宰相负责处理了。1022年,宰相丁谓公然抛开枢密院,直接派文官收取将帅兵权,枢密使的调兵权受到了严重的侵犯却又无可奈何。1029年,宋仁宗诏令让宰相于河阴募置水军二千人。又如熙宁三年(1070)五月,宰相王安石、韩绛拿走了武将的人事管理权,枢密使权力又少了一块。

宰相在军事上的作用日益显著,枢密使的职权则渐趋萎缩,地位随之下降。由于宰相事实上控制了军权,富弼甚至建议枢密使一职由宰相兼任。1042年,宋仁宗下诏,令宰相吕夷简兼枢密院事,中书与枢密院在军事方面从形式上的分权结束,二府在实质上已基本合一。但这个做法到庆历五年(1045)停止了。

到宰相王黼时,已经完全取得军政大权,把枢密院架空了。北宋末年,蔡京专政,枢密院已是惟蔡京马首是瞻。

南宋时,枢密使已经无权

到了南宋时,由于金朝的接连南侵,二府再分掌兵、民大政显然不合时宜。因此,宰相便基本上是身任枢密使了,即便不兼枢密,也是军权在握。

宋高宗即位初,依旧设置中书与枢密二府,但另设御营司总管军政,以宰相兼之,枢密院几乎没什么事可做。后来御营司虽然罢除,归枢密院管,而仍以宰相兼知枢密院事。特别是秦桧两次入相皆兼枢密使,专政近二十年,枢密院实际沦为宰相的下属机构。

假如枢密使要有所作为,那么他必需是以宰相兼任方有可能。

秦桧死后,罢宰相兼枢密之制。但每遇战事,宰相便兼枢密使,战火停息则又免兼,宁宗开禧后宰相兼枢密使成永制。

结论:岳飞遇害时已无实权

从上面的分析可知,宋高宗时权力都在宰相手里,枢密使没有任何权力,更不用说枢密副使了。

自古朝廷想要清理带兵大将的话,第一步就是剥夺他的军权,岳飞也难逃这个命运。空有虚高的“枢密副使”头衔,没有任何权力。

话说回来,在专制王朝时代,连赵构都被金兵追着跑了好几年,无法左右自己的命运,更何况一位将军呢?

在宋朝“为了保皇权什么都可以牺牲”的指导思想下,区区一位不合“时宜”的大将当然难逃牺牲品的命运。

惜哉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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