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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和“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相关工作要求,我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选聘)符合条件的工作人才充实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是隶属于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处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选聘)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6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公开选聘的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2.报考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选聘岗位需是全国范围内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在聘七级管理岗工作人员或在聘八级管理岗满3年及以上工作人员。
6.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至2002年4月1日期间出生)海南山海疗养院。选聘岗位年龄为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至1990年4月1日期间出生);
7.高校应届毕业生为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海南自贸区,并获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书者。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和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应聘成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8.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定向生、委培生和特岗教师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本公告通过海南自贸港招商引才网(以下简称海招网,、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选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告)。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选聘)公告,了解招聘(选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网上报名流程包括填写报名信息海南自贸区、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名后应及时登录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招聘(选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在招聘(选聘)全过程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3.报名网址海南山海疗养院。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及报名所需材料进入报名专区进行报名(报名网址:)。
4.报名提交电子材料。所需上传的报名材料为以下(1)至(7)项,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公开招聘(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学历、书(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须出具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海南山海疗养院,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本次招聘(选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选聘)公告及《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公开招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公开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和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选聘)规定的海南自贸区,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岗位招聘(选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选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海口免税车购买条件。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成绩为百分制,实行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笔试成绩、拟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拟入围面试人选。拟入围面试人员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若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拟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公示之日起3天内,因考生书面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底依次递补。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拟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选聘)单位对拟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等。
拟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选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和书的,需由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的证明,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海南自贸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公开招聘(选聘)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考生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一式二份,由本人签名)、选聘岗位需提供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网上报名和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凡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面试资格,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分(含),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体检、考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各项考试成绩、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根据岗位的招聘(选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1.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招聘(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入围应聘人员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选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2.考察。招聘(选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海口免税车购买条件。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依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研究同意,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如无异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选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189号人力资源市场8楼809(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和表彰奖励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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