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南自贸港绘画海外购物平台海南自贸区迁户口
2020年6月1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一大批核心及配套政策密集出台、落地见效,有力推动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顺利开局、蓬勃展开。以下为迄今已发布政策汇总:
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2020年6月23日)
【配套政策】省政府《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8月26日)
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12月15日)
【配套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2021年1月27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7月31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等部门《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3月5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海南自贸港绘画、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3月18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2020年7月1日)
3、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原辅料“零关税”政策的通知》(2020年11月11日)
对包括椰子等农产品、煤炭等资源性产品、二甲苯等化工品及光导纤维预制棒等原辅料,以及飞机、其他航空器和船舶维修零部件共169项8位税目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配套政策】海关总署《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口“零关税”原辅料海关监管办法(试行)》(2020年11月30日)
4、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2020年12月25日)
对符合条件的海南自贸港企业进口《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清单》内的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配套政策】海关总署《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2021年1月5日)
省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20年12月30日)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进口企业资格认定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2月8日)
5、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2021年3月4日)
对符合条件的海南自贸港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以及本通知所附《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负面清单》所列设备外,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配套政策】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相关产品范围的通知》(2021年3月10日)
海关总署《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2021年3月4日)
6、财政部海南自由贸易港、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2020年6月29日)
离岛旅客每年每人免税购物额度为10万元,不限次;扩大免税商品种类,增加电子消费产品等7类消费者青睐商品;仅限定化妆品(30件)、手机(4部)和酒类(合计不超过1500毫升)商品的单次购买数量;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可按规定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配套政策】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提货方式的公告》(2021年2月2日)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邮寄送达和返岛提取提货方式监管要求的公告》(2021年2月3日)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20年9月29日)
海口海关《关于对海南离岛免税进口食品化妆品实施特定附条件放行监管创新模式的公告》(2020年10月9日)
7、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2021年4月26日)
8、省政府《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2020-2024年试行)》(2020年9月16日)
9海南自贸区迁户口、省政府《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海南自由贸易港境外人员执业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9月21日)
【配套政策】省委人才发展局等部门《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境外人员开放职业资格考试目录清单(2020)》《海南自由贸易港认可境外职业资格目录清单(2020)》(2020年9月22日)
【配套政策】省委人才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层次人才分类标准(2020)》(2020年9月23日)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持永久居留身份证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试行办法》(2020年9月27日)
“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咨询电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海南自由贸易港聘任境外人员担任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职务管理规定(试行)》(2021年2月27日)
12、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9月21日)
13、省委人才发展局等部门《吸引留住高校毕业生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年6月19日)
14、商务部等20部门《关于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2021年4月19日)聚焦货物贸易自由便利和服务贸易自由便利两大方面,明确了28项政策措施。比如海外购物平台,在洋浦保税港区内先行试点经“一线”进出口原油和成品油,不实行企业资格和数量管理,进口食糖不纳入关税配额总量管理海南自贸港绘画,进出“二线”按现行规定管理。允许外国机构独立举办除冠名“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以外的涉外经济技术展等海外购物平台。15、商务部《海南省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总体方案》(2021年4月21日)
17、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2021年4月7日)《特别措施》紧密围绕全国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特别提出一批放宽市场准入的特别措施:在国内其他地区有条件准入的,在海南可以无条件准入;在国内其他地区禁止准入的,在海南可以有条件甚至无条件准入。《特别措施》推出了五大领域22条创新性政策举措,包括支持海南开展互联网处方药销售、支持国内知名高校在海南建立国际学院、优化海南商业航天领域市场准入环境、放宽海南种业市场准入、支持海南统一布局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等。
18、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版海南自贸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共27条,与2020年版全国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33条、30条相比进一步缩减,还有一些条目比以前开放的力度更大。
19、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2021年1月27日)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2020年8月28日)21、省政府办公厅《海南自由贸易港投资新政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2021年5月10日)2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过程监管体系的实施意见》(2021年1月30日)
23、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门《关于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2021年3月30日)从提升人民币可兑换水平支持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六方面提出33条具体措施。例如,支持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就业的境外个人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内投资;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按实需原则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购买房地产,对符合条件的非居民购房给予汇兑便利等。
24、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6月19日)25、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试点管理办法》(2020年11月26日)
符合条件的海南自贸港内公司境外上市登记及变更、注销登记,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辖内银行直接办理。26、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海南省关于开展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境内股权投资暂行办法》(2020年10月10日)
27、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2021年4月8日)
28海外购物平台、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外汇创新业务政策的通知》(2020年2月18日)
29、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支持海南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外汇管理的通知》(2020年12月1日)
30、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非居民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易场所特定品种交易管理试行规定》(2021年1月4日)
31海南自贸区迁户口、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海南省关于支持洋浦保税港区开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工作措施》(2021年1月18日)
32、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2020年9月3日)对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的境内建造船舶,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海南自由贸易港。
33、中国民用航空局《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2020年6月3日)在现有航权安排之外,鼓励并支持指定的外国空运企业在海南省具有国际航空运输口岸的地点经营第三、四、五航权以及试点经营第七航权的定期国际客运和/或货运航班,第七航权航班每条航线客、货总班次最高每周分别为7班。34海外购物平台、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试行启运港退税政策的通知》(2021年1月7日)
35、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外贸同船运输境内船舶加注保税油和本地生产燃料油政策的通知》(2021年2月26日)
对以洋浦港作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保税油;对其在洋浦港加注本航次所需的本地生产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海南自贸区迁户口。
38、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海口海关《关于进出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政策的实施方案》(2020年9月7日)
40、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智慧海南总体方案(2020-2025年)》(2020年8月14日)41、推进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海南能源综合改革方案》(2020年8月14日)
42、科技部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海南开放创新合作机制》(2020年12月2日)43、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11月2日)
45、省政府《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医疗器械管理规定》(2020年6月2日)
47、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海南省关于支持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意见》(2021年1月6日)
52、省会《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条例》(2020年6月16日)【配套政策】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3月27日)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先行区使用申报指南》(2020年4月27日)省政府办公厅《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方案》(2020年9月1日)53、省会《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管理体制的决定》(2020年4月2日)
54、省会《关于批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等六个园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的决定》(2020年7月31日)
在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外购物平台、三亚中央商务区、文昌国际航天城、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推广适用“三园”特别极简审批。
58、省政府《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管理局设立和运行管理规定》(2020年8月28日)
59、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创一流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02021年)》(2020年10月10日)60、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2020年10月9日)61、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海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2020年12月31日)
6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海南自由贸易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2020年6月8日)
64、省政府办公厅《海南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海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应用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9月1日)
65、全国会《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2020年12月26日)66海南自贸港绘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2021年1月8日)67、省会《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2020年1月8日)
72、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2020年6月28日)73、交通运输部《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调整实施有关规章规定的公告》(2020年9月14日)74、省委《海南自由贸易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办法(试行)》(2020年11月24日)
77、省政府《关于将部分省级行政管理事项调整由市、县海南自贸港绘画、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实施的决定》(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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