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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七大行业“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复工复产要点来了!

  根据《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文,结合安全生产各项要求,海南省应急管理厅系统整理了交通、建筑施工、旅游景区、城市生命线、危化、工贸、矿山七大行业复工复产要求,助力企业安全顺利恢复生产运营。

  一、交通篇

  (一)疫情防控

  1. 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交通工作,应当通过购票环节申报和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等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

  2. 通过售票控制乘客数量,尽可能安排乘客隔位、分散就座。在自然气温、行驶速度等条件允许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保持空气流通。

  3. 对乘客进行体温检测,高于37.3℃的乘客应当在应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其他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4. 乘客、乘务员佩戴口罩,乘客保持安静、减少交流,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5. 增加公用设施和公共区域的消毒频次,卫生间和洗手池配备消毒液,保持排风系统正常运行,定期对座椅等公用设施消毒。载客前应当对车厢、船舱、客舱进行清洁消毒。

  (二)复工安全

  6. 加强运输工具日常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安全检查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和监控,消除风险隐患,并配备有效的安全应急设备设施。

  7. 提升驾驶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坚决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持证上岗,具备从业资格。

  8. 合理调度车辆、船舶、航班,严格把控作业时间,制定高效的运输和应急方案,确保运输路线合理安全。

  9. 车站、码头、机场严格危险品检查,防止夹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加强驾驶员、车辆、船舶、飞机安全和资质检查,不发生超员超载、人货混装;站区安全通道畅通,电气、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10. 在客运站、码头车厢、客舱、候站楼通过广播、视频、海报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出行交通安全知识、疫情防范知识。

  二、建筑施工篇

  (一)疫情防控

  1. 实施封闭式管理,对建筑施工项目严格实施全封闭式管理,实行进出场登记和体温检测,24小时设岗。生活区远离工地的工程项目,鼓励专车接送员工。

  2. 减少人员聚集,控制活动单元人数,分散开展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优化工序衔接,控制施工现场不同作业队伍人员流动,减少人员聚集。

  3. 优化施工工艺,应当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施工设备、试验器具等应当由专人使用,原则上“一人一机”,轮流使用的,要做好消毒处理。

  (二)复工安全

  4. 对所有的设施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维修和隐患排查整改,做好定期维护保养。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严格执行,科学灵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5. 科学统筹施工内容和用工需求,合理分批有序组织工人进场,施工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6. 对临时用电现场的线路、设施定期检查,临时建筑、临时生活设施应符合消防要求。

  7.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消防防火要求,易燃材料、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8.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网做到整齐、无破损,防护设施保证齐全、牢固,严格执行危险作业相关规定。

  三、旅游景区篇

  (一)疫情防控

  1. 实行实名制购票,游客在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后方可入园。

  2. 对景区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餐饮场所等进行通风换气、清洁消毒。景区内洗手、喷淋等设施应保持正常运行。

  3. 保持交通、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循环使用餐具清洁消毒或使用一次性餐具。

  4.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游客服务中心、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及时发布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和疫情防控知识。

  5. 科学合理设置景区承载量,科学分流疏导游客,分时段、间隔性办法安排游客入园,优化设置游览线路。

  6. 发现疑似症状员工或病例的景区,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加强密切接触者追踪、疫点消毒工作,暂时关闭景区,待情况得到控制并按程序报批后再恢复开放。

  (二)复工安全

  7. 各景区应根据实际,分区域分项目逐步恢复开放,对不符合开放条件的场所及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可先不开放或延后开放。

  8. 景区安全人员人数满足要求,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常识及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9. 对景区安全防护栏、安全标志、消防以及交通、旅游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

  10. 具有符合景区实际的安全生产、消防、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演练。

  四、燃气、电力、供水等城市生命线行业篇

  (一)疫情防控

  1. 对进出厂区的员工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 加强外来人员登记与管理,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入;确需进入厂区的,需询问单位、健康状况、接触疫情发生地区人员等情况,体温检测符合要求并佩戴口罩,方可入厂。

  3. 做好工作场所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对操作按钮、把手等人员接触频次高的物体或部件表面定时消毒。操作岗位允许佩戴手套的,员工尽量佩戴手套进行操作。

  4. 工作场所应当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在工艺允许的情况下首选自然通风,在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辅以机械通风。采用机械通风的厂房,应当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人均新风量应当≥30m3/h。使用中央空调通风时,要对空调系统规范管理,定期对空调系统进行清洗,对空调回风口过滤网进行消毒。采用全新风模式时关闭回风系统。

  (二)复工安全

  5. 严格燃气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提前做好管道系统气密性试验和打压试验,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定期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检验检定。进入场站、气库站、应穿戴防静电工作服,消除静电后方可进入工艺区;严格携带火源或非防爆电子设备进入。

  6. 严格电力安全风险防控。认真执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交接班检查。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做好日常检修、维护。设备设施运行状态进行排查,安全防护装置良好有效。特种作业全程监护,持证上岗。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合规,消防器材配置齐全、有效。

  7. 严格供水安全风险防控。严格按照规程作业,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后上岗。配备安全防护及消防设备设施。严格按照规定用电。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验室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相关规定。加强设备设施日常巡检,定期维护保养。

  五、危化篇

  (一)疫情防控

  1. 严格做到“六必须”。

  一是必须建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二是必须制定疫情防控和复产实施方案;三是必须排查每名职工假期流动信息情况;四是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进行消杀防疫;五是必须对原材物料、防疫物资储备情况进行盘点、研判,保障生产需求;六是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 认真做到“四到位”。

  一是企业各类防疫物资要到位;二是疫情防控宣传资料发放要到位;三是疫情防控知识宣讲要到位;四是企业及职工参与配合属地政府、社区(村)联防联控要到位。

  3. 坚决做到“四坚持”。

  一是坚持每日全员体温检测进厂;二是坚持每日上下班消杀防疫(重点区域多次消杀);三是坚持每日进出车辆和人员登记、消杀防疫;四是坚持每日向属地政府、社区(村)报告情况。

  4. 严格落实日常防控管理措施。

  普及疫情防控知识,设立宣传栏或展板。工作佩戴口罩,每日上下班检测体温,发现异常症状,立即送往定点医院检查。避免人群扎堆。

  (二)复工安全

  5. 强化复工复产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加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统筹,务实制定复产复工方案。强化领导责任,企业至少一名主要负责人带班。各单元明确责任人,强化安全管理。

  6. 严格落实复工复产方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负责统筹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建立重点企业派驻联络员制度,全面掌握企业复工复产情况,认真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

  7. 做好安全培训教育,通过网络平台,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线上培训,务必普及到每名员工。

  8. 严格落实物资供应保障措施,各企业要强化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需状况动态监测,协调解决企业原料、用工、资金不足和防护物资、员工返岗、供应网络对接等困难,积极提供交通、住宿、用餐等便利化服务。

  9. 严格管理危险作业,如没有符合条件的队伍或人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坚决不能开展相关作业。强化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加强督促检查,严格操作规范。加强重点管控,提升运输风险防控。

  10. 复工复产期间,企业要严格防范“三违”现象。加强领导,每日安排1名公司(厂)级负责人带队开展防疫工作和安全生产巡检工作,第一时间处理防疫和安全问题。及时调整、明确人员责任,重新明确责任制,严格责任管理。调整隐患排查工作体系,重新落实隐患排查责任,严格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岗位人员作业前必须检查环境是否安全、所用设备设施工具是否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做到“动前三查”。

  11. 全面开展设备、设施、工具(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检查,严格设备、设施、工具维护保养检测检验,不使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设备设施工具。全面评估安全设施设备、特种设备的有效期限,提前联系检测单位检验,已达到检测期限不能开展检测且无替换设施设备的,相关生产储存设施不得使用。

  12. 强化检维修,特别是涉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要严格风险评估和措施管控,严格按照检维修规范进行管理,督促落实检维修操作规范。如果检维修属于外委作业,一定加强安全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如果是企业自己进行的,因内部人员不齐没有专业人员,必须聘请专业的人员实施。强化检维修后试机和试生产管理,必须认真制定试机、试生产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同时加强监督落实。

  13. 加强物料质量管控和储存安全管理。严格物品物料,包括防护用品购买和入库质量管控,不得采购质量不达标的物品和原辅料。更换重要原辅料,要严格变更审批制度,严格供货质量检测,加强危险性分析,并形成针对性控制措施。除常态的物品物料储存安全外,因防疫要求增加的酒精、消毒液等物品物料储存安全,也要格外注意。要按照各自物品物料(含因防疫需要增加的酒精、消毒液)储存规范实施储存、装运管理。

  六、工贸篇

  (一)疫情防控

  1. 做好防疫方案,严格厂区内消毒、测温等疫情防控措施。

  2. 加强职工上下班及居家疫情防控指导,加强监督检查。

  3. 正确使用、存放化学品消毒剂,在消毒作业过程中必须进行通风和火源管控。加强对各种消杀品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掌握其安全特性,并对储存、搬运、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风险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

  (二)复工安全

  4.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值班带班制度,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

  5. 组织安全培训,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网络课堂、手机视频等方式进行。

  6. 严格管理危险区域,对生产作业现场有限空间、涉氨制冷、粉尘涉爆等专区的安全条件进行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7. 企业负责人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检查,防范节后复工安全风险,及时发现、报告各类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整改。

  8. 设置明显的安全标识,检查监督员工劳保用品正确佩戴。

  9. 因防疫需要的酒精、消毒液等物品物料的储存,要按照其物理、化学特性,实施规范储存。

  七、矿山篇

  (一)疫情防控

  1. 禁止采用高浓度酒精、过氧乙酸等易燃易爆类型的消毒产品,对矿山井下设备设施消毒。严禁在井下自制化学消毒剂。

  2. 由于矿山井下部分区域通风不畅,过量使用消毒剂和长时间停留可能会导致中毒现象发生。

  3. 出入井等候期间以及乘坐运输工具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遵守秩序,减少闲谈,避免拥挤和与他人近距离面对面。

  4. 严格执行限员规定,在不影响生产作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数量并避免聚集,尤其是开采、掘进抽采等人员密集作业区域。

  5. 对井下工作人员班中餐应进行合理组织安排,确保工作人员井下就餐分批次、分区域、分散就餐。

  6. 除饮水、就餐外,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触摸口鼻、眼睛等易感染部位。作业过程中减少闲谈,避免身体接触,尽量保持与他人距离。

  7. 井下环境相对恶劣,工作人员劳动强度较大。工作人员长时间佩戴口罩作业过程中如出现呼吸不畅、胸闷、心跳加速等身体不适状态时,应向同班组人员说明情况并及时进行休息。

  8. 出井后应立即交还矿灯、自救器、人员定位卡等设备,交还过程中按秩序排队,注意保持与他人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

  9. 更衣洗澡应分批次有序进行,等候、更衣与洗澡期间应减少闲谈,除洗浴过程外,全程佩戴口罩,洗完后尽快更衣离开,不逗留。

  10. 尽量在出井后,对工作服喷洒消毒剂进行消毒。

  (二)复工安全

  地下矿山

  11. 证照情况: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项人员”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

  12. 人员培训:对从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

  13. 井巷采掘系统:采矿方法符合设计要求,按设计留设矿柱;按设计要求对采空区、顶板进行管理。

  14. 提升系统:提升、运输设备安全可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和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设备、材料。

  15. 通风防尘:建立机械通风 ;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局扇安设符合要求。

  16. 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按照开采设计建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且运行正常。

  17. 防护及检测器材: 配齐自救器和便携式气体检测仪。

  18. 防灭火管理:在易燃易爆场所、设备旁配置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

  露天矿山

  19. 证照情况: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

  20. 人员培训:对从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

  21. 附属设施:破碎系统台面的内外边沿均设置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栏。

  22. 开采情况:在设计范围内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开采,无“一面墙”开采问题。

  23. 边坡管理:将高陡边坡(尤其是顺层切坡)坡角线50米以内设为禁入区。

  24. 排土场管理:排土场无严重变形、裂缝、隆起、滑坡等不稳定现象。

  尾矿库

  25. 证照情况: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安全资格证齐全有效。

  26. 人员培训:对从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有培训记录。

  27. 防洪排水:排水构筑物,排水井、斜槽、涵管无变形,无淤堵。

  28. 尾矿库水位观测标尺设置可靠、醒目、完好。水位应处于正常位置。

  29. 尾矿坝及管理:坝体应无位移、纵横裂缝、滑坡塌陷、管涌渗漏等现象;坝体稳定性、安全超高、干滩长度、浸润线埋深符合要求。

  30. 坝体周边无违章建筑、违章施工和违章采矿等。库区内严禁外来尾矿、废弃物等排入。

  31. 库区警示标志应完好、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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