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强城乡社区疫情群防群控 阻疫情向农村扩散
中新网海南新闻2月14日电(记者 张茜翼) 在14日召开的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场新闻发布会上,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言人陈建洪对“城乡社区疫情群防群控工作的开展”“阻断疫情向农村地区扩散”等问题进行说明。
陈建洪说,城乡社区疫情群防群控工作核心在居委会。各居委会要全方位关注辖区内情况,做到疫情摸排“无死角、全覆盖”。居委会辖区管理范围包括行政区划界限内的所有居民区和所有企业(含商务楼宇)和机关事业单位。
其中包括,对居住小区进行围合封闭式管理。居住小区包括住宅小区、廉租房、公寓、城中村、驻区单位老旧住宅区等各类小区。居住小区实行围合封闭式管理由物业服务方负责。因未达到管理要求或未及时上报产生扩散后果的,依法追究管理和出租主体的相关责任。驻区单位老旧住宅区管理由驻区单位负责。特别要重视“三无小区”和城中村的管理,研究兜底措施,确保防控工作不留死角。
各居住小区实行一门进一门出或一门进出,安排物业保安或小区志愿者负责进出口和体温测量,对外地返琼人员实行登记报备,对本小区人员外出人员发放实名制出入卡(条)、非本小区人员禁止进入。电力、煤气、电器等维修服务人员应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个人信息,由居民亲自带领进入小区。
严格车辆管理,一般外来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紧急车辆与垃圾车、移动信号车等服务车辆除外)禁止进入小区。所有快递、外卖等一律实行无接触配送,在小区入口处转存取。
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居民应积极配合居委会与有关部门开展社区群防群控工作,及时提供外省返琼人员信息和其他疫情可疑信息。严明出租屋业主防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随时关注出租屋内的人员流动情况,将外省返琼人员第一时间告知居委会和社区民警登记备案。在封闭管理期间,一律停止房屋出租和办理租赁手续。对拒不配合的居民和物业公司,由居委会协调社区民警,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非本单元楼(栋)居民不得进入(防疫消毒与公共保障人员除外)。小区居民如发现身体出现“发热、咳嗽、全身乏力”等异常症状,应主动第一时间向居委会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报告,并佩戴好口罩,及时到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随行陪同就诊人员也需做好防护,防止感染。
对发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小区,要立即实行硬封闭,楼房1例封单元,2例封整楼,3例封小区,平房对四邻进行封闭隔离。此外还要加强对社区环境进行预防性消毒。
如何切实阻断疫情向农村地区扩散,加强农村地区管理?陈建洪说,以村为单位实行密闭式管理。各村要以行政村或者自然村为单位,尽量封闭非主要路口,原则上实行一个路口进出,设置检查点,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按规定对本村外省返琼人员进行登记报备管理,非本村人员和车辆一律禁止入内。
实行严格的防疫管控措施。严禁开展聚集活动,对村民自发组织的各类集会活动,及时给予劝导制止,坚持“红事”停办、“公期”不办、“白事”从简原则,非涉及村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停办庙会集市、游园节庆等公众活动,劝说农民群众不聚餐、不串门、少出门,避免人群聚集,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做好防控工作宣传。结合村庄清洁行动,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健康生活方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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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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