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省旅游学校专业教师、教辅人员招聘1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海南省旅游学校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我委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海南省旅游学校专业教师、教辅人员。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报考所要求的材料,其时间计算截止为2016年7月30日。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应当回避的;
1.年龄要求:2016年应届毕业生不限定年龄;实训员岗位人员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86年6月30日含后出生);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1年6月30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证者(烹饪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6年6月30日含后出生),
2.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附表(实训员、咖啡师、烹饪岗位可以大专或以上学历)。
3.教师岗位一般必须正规师范大学毕业或持有教师资格证(法律专业可先招聘,录用后再考教师资格证)。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工资表、社会保险缴费清单及单位书面证明四项证明中的一项。
报名时间:从本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下午16:00前接受报名。
采取网名的方式,不受理邮寄报名材料。应聘者在海南省旅游学校学校网上下载填写《海南省旅游学校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教辅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报名材料学历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相关工明等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件,属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在编在岗人员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扫描成电子文档和近期1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须按以下格式书写“姓名+应聘岗位”),面试前核验原件。
1、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2、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采取边报名边资格审查的方式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于报名结束前通知报名者改报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将公布于海南省旅游学校网站、阳光海南网上。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