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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宏初恋女友侨源气体产品降价毛利率增加 财务数据现四大悬疑骚麦网站

  编者按:4月15日早间,四川侨源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侨源气体 300646)发布了一份《暂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工作公告》,根据公告,侨源气体因遭媒体质疑而暂缓发行。实际上,侨源气体已经在4月13日完成初步询价,原计划于2017年4月18日进行网上路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3000万股,拟募集资金29068.46万元,分别用于“阿坝侨源二期环保节能资源回收再利用技改项目(排空氮气回收再利用)”、“LNG替换燃油运输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侨源气体本次上市的保荐机构为申万宏源。 

  2017年3月14日发布的最新招股书显示,侨源气体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372.37万元、35,181.02万元、38,241.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373.69万元、2,639.01万元、4,312.76万元。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517.17万元、8,504.77 万元和7,001.65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1%、11.99%和9.67%;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00%、24.78%和9.33%。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6次、4.13次、4.93次。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43.93万元、1,286.16万元、1,352.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12%、8.97%、9.95%。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32次、14.35次、15.35次。 

  公司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3.14%、49.71%、51.57%;氮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44%、87.36%、111.82%;氩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4.61%、36.29%、22.98%。 

  报告期内,工业气体市场需求增加放缓,工业气体零售单价逐年下降。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综合毛利率分别41.41%、43.27%、44.33%。2014年至2015年,同行业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为43.23%、31.88%。发审委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要求说明价格持续下降,毛利率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 

  证券市场红周刊在报道中指出侨源气体招股书中存在多处疑点,2015年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的条件下,净利润竟然同比下滑了20%;而2016年,在营收同比增长不足10个百分点的条件下,净利润却同比大增6成以上。不排除该公司在费用支出上存在人为操纵的嫌疑,毕竟通过人为压低费用支出可以虚增盈利水平。 

  此外,侨源气体在两版招股书中的营业收入存在差异是无法从相应的现金流量、赊销金额数据中找到合理的印证,令人怀疑公司披露的财务数据真实性。不仅是两版招股书对比中存在矛盾,详细分析侨源气体的经营数据,其中也存在着很多值得推敲之处。如涉嫌虚增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量及存货造假。 

  记者就上述问题向公司证券投资部发去采访函,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遭媒体质疑 侨源气体暂缓发行 

  据北京商报报道,由于侨源气体出现媒体质疑事项,侨源气体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考虑,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工作,原《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披露的预计发行时间表将进行调整,暂停原计划于2017年4月18日举行的网上路演。 

  公告显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将认真核查媒体质疑所涉事项。待媒体质疑所涉事项核查结束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将及时公告关于此次发行的后续事宜。据了解,近日有媒体在报道中质疑侨源气体的招股书中存在多处疑点。 

  侨源气体主营业务为氧气、氮气、氩气等空分气体的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为通过空分设备分离空气制取的氧气、氮气和氩气,在钢铁、石化、机械、电子信息、医疗、新能源与新材料等众多行业中有广泛的用途。 

  2017年3月14日发布的最新招股书显示,侨源气体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372.37万元、35,181.02万元、38,241.8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373.69万元、2,639.01万元、4,312.76万元。 

  侨源气体股东乔志涌持有公司5,7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的63.33%,是侨源气体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乔志涌及其家庭成员张丽蓉、乔坤、乔莉娜、乔鑫、乔志刚、郑永萍合计持有侨源气体发行前99.43%的股份。按本次发行3,0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后乔志涌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持有公司74.57%的股份,仍对本公司拥有绝对控制能力。 

  乔志涌,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4年1月出生,高中学历。乔志涌1986年在成都空军后勤部气体厂从事气体销售工作;1992年承包经营灌县氧气厂;2002年在都江堰市科技产业开发园区投资设立侨源有限,担任侨源有限董事长。乔志涌现任侨源气体董事长。 

  侨源气体本次拟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3000万股,拟募集资金29068.46万元,分别用于“阿坝侨源二期环保节能资源回收再利用技改项目(排空氮气回收再利用)”、“LNG 替换燃油运输节能环保技术改造项目”、“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募集资金主要用途(来源:招股书) 

  发审委问询申请文件不一致、财务报表差异 

  2017年03月14日,证监会公布了侨源气体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部分问询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销售商品、关联采购(分为采购气体、采购储罐及辅助材料、接受运输和设计维修、接受劳务)、向关联方出租厂房、场地、设备和车辆、租赁关联方的厂房和场地、向关联方转让资产、关联方占用发行人资金、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请发行人:(1)逐笔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采购(包括采购气体、采购储罐及辅助材料、接受运输和设计维修、接受劳务)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依据、结合同期类似产品的价格情况说明定价的公允性、关联交易所履行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成本费用分担或利益输送的情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说明此类关联采购报告期内的变化趋势及原因、未来是否具有持续性;(2)逐笔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气体包装物、配件的必要性、合理性、定价依据、结合同期类似产品的价格情况说明定价的公允性、关联交易所履行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否存在成本费用分担或利益输送的情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的影响;说明此类关联销售报告期内的变化趋势及原因、未来是否具有持续性;(3)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既向关联方采购气体又向关联方销售气体的必要性、合理性;等。 

  请发行人:(1)结合《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完整披露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的关联方;(2)说明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含其直接或间接投资的企业或与自然人股东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在申报期内与发行人的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包括不限于购销业务、资金往来等交易;(3)说明发行人的职工(含离职员工)、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包括与上述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是否在发行人的客户或供应商(或上述客户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上下级单位、或上下级公司)任职或担任股东的情况。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关联方的完整性及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发行人子公司福州侨源曾受到罗源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处罚。请发行人说明上述行政处罚的处罚事由及原因、处理结果、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报告期是否存在其他行政处罚或存在其他潜在处罚风险的情形。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上述问题进行核查,说明核查过程并发表意见。 

  发行人部分书面申请文件与电子文档不一致、部分表述不适用。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相关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提交修改说明。 

  发行人2013年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报表存在差异。请发行人说明产生差异的主要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对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发表明确意见。 

  招股说明书等部分书面文件的纸质版与电子文档不一致。请发行人、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相关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提交修改说明。请发行人将本次招股说明书与前次申报内容进行比较,列表说明差异及原因。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2017年03月22日,创业板发审委2017年第22次会议召开,根据审核结果公告,发审委对侨源气体提出如下问询: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以空分气体产品零售为主,同时将主营业务拓宽至现场制气。(1)闽光钢铁为发行人现场制气业务的主要客户,发行人与闽光钢铁签署的《供气合同》有限期为30年,报告期内上述项目产生的收入占发行人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36%、36.83%和34.44%,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闽光钢铁是否涉及钢铁行业产能调整,如涉及,相关调整对上述合同的影响,合同约定的补偿措施能否得以执行;(2)发行人主要收入来自于四川全液态空分气体生产线的零售制气收入,请发行人代表具体说明零售制气的生产模式、技术和装置门槛、客户结构及销售模式。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零售制气经销模式的核查过程,并结合电价、客户需求和竞争环境等对零售制气业务的持续盈利能力发表核查意见。 

  发行人生产的各类空分气体,广泛应用于钢铁、化工、机械等目前整体处于产能过剩的传统行业。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福州侨源与闽光钢铁(三金钢铁)签署供气合同,同时福州侨源生产用电全部由福建闽光钢铁提供,发行人供气的价格在报告期内几经调整。(1)请发行人代表分析说明,在“三去一降一补”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发行人持续经营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2)请发行人代表对比报告期内发行人向闽光钢铁供气价格与向其他客户供气价格的差异,购电价格与当地工业用电市场价格的差异,分析与闽光钢铁的交易对发行人利润的影响。请保荐代表人对上述事项说明核查过程和核查意见。 

  发行人阿坝侨源高纯度气体生产线于2014年达到可使用状态并结转固定资产,都江堰厂区的生产线作为备用系统不再需要维持较大的生产能力,公司拟将1#、2#生产线继续备用,3#生产线对外出租,氮液化装置搬迁至阿坝厂区继续投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备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折旧情况、3#生产线是否已经对外出租及其租金收益情况、氮液化装置的搬迁进展情况,同时说明对上述固定资产减值测试的过程和依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 

  氧气产品产能利用率不足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8,517.17万元、8,504.77 万元和7,001.65万元,占各期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1.01%、11.99%和9.67%;应收账款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8.00%、24.78%和9.33%。 

  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3.66次、4.13次、4.93次。2014年至2015年,同行业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为4.01次和3.54次。 

  

应收账款情况(来源:招股书) 

  侨源气体应收票据分别为526.89万元、1,971.42万元、2,733.30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68%、5.60%和7.15%。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443.93万元、1,286.16万元、1,352.8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12%、8.97%、9.95%。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3.32次、14.35次、15.35次,2014年至2015年,同行业公司的存货周转率为22.84次、19.79次。 

  

  

存货情况(来源:招股书) 

  发审委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指出: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应收账款的账龄大部分在一年以内,其中截止2016年6月30日,应收闽光钢铁货款1,329.44万元,应付闽光钢铁电费799.47万元,以抵消后净额529.97万元列示。请发行人:(1)结合合同约定的信用期、客户的财务状况等,说明报告期内客户的回款情况;(2)说明账龄超过一年的原因及回收性;(3)以应收抵销闽光钢铁应付账款的原因、内部决策程序及合理性;(4)报告期其他抵销、核销应收款项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说明函证及回函比例并明确发表意见。 

  发行人报告期内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1244.07万元、1429万元、1286.16万元、1145.12万元。请发行人说明:(1)周转材料的内容、周转材料是否属于关联采购、采购成本,列入存货的原因;(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充分性;(3)库存商品的内容、库龄、是否异地存放。(4)各类存货的盘点方式、盘点比例、盘点差异情况。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说明核查方式及比例并发表明确意见。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氧、氮、氩气体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63%、96.50%和97.05%,其中,氧气占比为59.11%、63.20%、60.74%。 

  报告期内,公司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3.14%、49.71%、51.57%;氮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9.44%、87.36%、111.82%;氩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14.61%、36.29%、22.98%。 

  报告期内,福州生产基地氧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9.08%、69.28%、91.86%;氮气产能利用率分别为107.23%、71.30%、80.40%。 

  产品价格下降 毛利率持续增加 

  根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受全球经济形势大环境的影响,以及我国宏观经济的增速放缓和结构调整影响,工业气体市场需求增加放缓,工业气体零售单价逐年下降。公司主要产品的零售市场主要分布在四川生产基地所处的川渝地区,福建生产基地仅有少量富余气体零售。报告期内,发行人四川生产基地主要产品的零售市场价格如下: 

  

  

四川生产基地主要产品的零售市场价格情况(来源:招股书) 

  2014年至2016年,侨源气体综合毛利率分别41.41%、43.27%、44.33%。2014年至2015年,同行业公司综合毛利率平均值为43.23%、31.88%。 

  

毛利率比较情况(来源:招股书) 

  发审委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中指出:招股说明书显示,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请发行人:(1)说明价格持续下降,毛利率持续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2)分品种具体分析毛利率持续增长、高于同行业水平的具体原因。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财务数据四大疑点 

  证券市场红周刊在报道中指出侨源气体招股书中存在多处疑点。 

  疑点一:利用费用支出操纵利润? 

  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侨源气体2014年到2016年实现的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3.14亿元、3.52亿元和3.82亿元,呈现出稳定的逐年增长趋势,然而可疑的是,净利润的波动却很大,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金额分别为3373.69万元、2639.01万元和4312.76万元。其中,2015年在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0个百分点以上的条件下,净利润竟然同比下滑了20%;而2016年,在营收同比增长不足10个百分点的条件下,净利润却同比大增6成以上。 

  更为可疑的是,2016年侨源气体综合毛利率为44.39%,相比2015年的43.25%增幅并不明显,2016年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来源就是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的同比大幅减少,这样一来,不排除该公司在费用支出上存在人为操纵的嫌疑,毕竟通过人为压低费用支出可以虚增盈利水平。 

  疑点二:两版招股书营业收入差异 

  在侨源气体2015年发布的首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2014年全年实现销售收入金额为31600.53万元,但是该公司在2017年发布的最新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金额却只有31372.37万元,相比2015年半招股说明书略低,差额为200余万元。 

  客观来说,针对具体业务的收入确认,可能在两期招股说明书中存在一定差异,差异金额较小的条件下是可以被容忍的。但是问题在于,在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下,在2015版招股说明书中多出来的200余万元收入,是需要找一个对应科目的,要么是当年实际收到的款项、体现在现金流量数据中,要么尚未收到、体现在应收款项当中。这也就意味着,在侨源气体发布的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当年的销售商品现金流入金额以及应收款项余额也应当存在一定差异,且差异金额与两版招股说明书中针对2014年度营业收入披露的差异金额应当匹配。 

  然而事实上,对比侨源气体发布的两版招股说明书,2014年度现金流量表中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科目发生额完全一致,均为17738.03万元,同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也完全一致,均为526.89万元;惟独存在差异的是应收账款科目,2014版招股书为7975.13万元,2017版招股书为7934.59万元,但是差异金额仅为40万元左右,这与两版招股书针对2014年度营业收入披露之间的230万元左右的差异金额明显是无法匹配的。 

  疑点三:虚增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量? 

  招股书披露,侨源气体四川生产基地氧气产品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产销率始终不足100%,其中各年度产量分别为15.87万吨、18.39万吨和19.08万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15.76万吨、18.08万吨和18.47万吨,累计差异量多达1万吨左右。 

  在正常的生产经营逻辑下,这就应当形成侨源气体在2016年底1万吨左右的氧气成品库存,那么这些多生产出来的氧气价值多少呢?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该公司四川生产基地在2016年共销售氧气18.47万吨,由此产生销售收入22777.68万元,同时该公司液态氧业务线毛利率高达53.69%,这就对应着该公司2016年氧气销售所结转的生产成本为10548.34万元,折合每吨氧气的生产成本就是571.11元。 

  以此作为计算基础,则侨源气体最近3年累计下来的氧气产成品库存,就应当价值在570万元以上;进而意味着,即便假设该公司没有任何其他类型的产成品库存,仅仅是这1万吨氧气的存在,就应当导致该公司期末存货-库存商品科目余额不少于570万元。 

  然而事实上,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显示,截至2016年末,该公司的产成品库存余额仅为400余万元,就连最近三年多生产出来的氧气都不足以覆盖,这明显违背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理。这就令人怀疑,侨源气体是否人为虚增了四川生产基地的氧气产量?计算出来的1万吨氧气富余产品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 

  疑点四:存货造假? 

  与侨源气体的氧气产品表现恰恰相反,该公司的氮气产品在2014年到2016年期间却始终存在产量小于销量的现象,其中各年度氮气产量分别为75579.59吨、94352.85吨和120760.73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80285.34吨、95157.32吨和122141.98吨,累计差异量多达6000吨左右。 

  这其中的奇怪之处便在于,在明知道氮气产品产不应销的状态,侨源气体为什么不增加氮气的产量用来补库存?同时,既然在最近3年中均存在产量小于销量的现象,就必然对应着在2014年之前,该公司存在至少6000吨以上的氮气库存,但是这对于存货规模始终很少的侨源气体而言,却无法得到财务数据的印证。 

  更何况不仅是氮气产品存在这一问题,氩气产品也同样如此。2014年到2016年的产量分别为5735.03吨、5443.08吨和3447.26吨,而同期销量则分别为7464.52吨、7238.83吨和7521.04吨,累计差异量多达7600吨。 

  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显示,侨源气体在2016年销售氩气7521.04吨,藉此实现销售收入2571.01万元,同时获得毛利523.68万元,综合这些数据可以计算出该公司的氩气产品单位生产成本为每吨2722.14元,由此可推算出,7600吨氩气产品就对应着2000万元以上的库存产成品。 

  要知道,在2013年末时,侨源气体全部存货余额也不过才1244.07万元,其中包含的产成品存货更是只有300万元,完全不能覆盖7600吨氩气产品库存。这也进一步令人怀疑侨源气体存在存货造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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