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启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志愿服务活动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儋州1月13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李绍远)近日,儋州市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规定部分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月13日,儋州团市委启动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志愿服务活动,志愿者将参与到禁止春节元宵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活动中来。
记者了解到,儋州市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一、东至和庆镇墟,南至儋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含南丰镇那麻村),西至那大镇铺仔居委会(含海南大学儋州校区、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儋州院区),北至西联农场公司场部。二、海花岛全部区域。三、党政机关办公区、学校、医院、敬老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文物保护单位、档案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区域;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及其他重点消防单位或区域;广播电视台、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讯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重要军事设施和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加油站、液化气站、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区域;自然保护区和山林防火区以内区域;按有关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它地点。
此外,在那大片区内禁止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携带烟花爆竹,一经查实,相关职能部门将以危险品予以没收,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介绍,儋州团市委将组织志愿者们积极参与禁止春节元宵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志愿服务活动,做好2020年度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春节元宵节期间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营造绿色、环保、文明、祥和的节日氛围。
当天,为了弘扬志愿精神,活动现场还进行2019年度志愿者表彰大会,对由儋州团市委评选出的十佳志愿者、十佳志愿组织进行表彰,授予证书、牌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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