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计划招生300人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3月20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马伟元)3月20日,南海网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2017年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招生计划共300人。其中,乡村小学定向免培生200人,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培养院校为海南师范大学;乡镇幼儿园定向免培生100人,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学制五年,培养院校为琼台师范学院。
招生录取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印发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定向免培生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既往病史的要如实填写。具体录取办法分别按省考试局、省中招办的有关执行。
同时,招生录取以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生源为主,录取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剂录取本省报考定向培养专业的其他市县合格生源。
报考定向免培生的考生及家长应在报考前提前咨询了解并认同《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琼教师〔2016〕63号附件,以下简称《协议书》)的内容。经遴选符合条件的录取对象要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如录取对象未满18周岁,须与其监护人共同签订,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市县乡村小学(乡镇幼儿园)任教5年以上,5年期满后还应继续在海南省从事教育工作不得少于5年。
培养院校负责在录取前将空白《协议书》(一式4份)交给考生,经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签字后在招生录取的期限内交回培养院校。培养院校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在正式录取考生的协议书上签字、加盖校章后寄送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协议书》后,经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留存1份并将其余协议书及时寄回相关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录取为定向免培生的考生不予退档。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培养院校的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培养院校招生部门将《协议书》1份交考生保存。
培养院校要认真做好定向免培生入校后的复查工作,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根据具体情况做等处理。并请培养院校于2017年11月底前将填报的《2017年乡村教师定向免培生招生信息汇总表》及已签署完备的《协议书》复印件一式1份报省教育厅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