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提示:自费留学需谨慎 注意甄别虚假广告宣传
近年来,自费留学渐渐成为新的消费热点,随之催生了大量的留学服务机构。据经济日报-记者了解,每年咨询留学的人数大部分集中在3月、6月和9月,而咨询人数在6月份最为集中。
然而,由于目前留学中介机构质量良莠不齐,出国留学的消费纠纷也时有出现。为帮助留学者防范出国留学存在的消费陷阱,陕西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自费留学需谨慎,不要听信虚假广告宣传,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资料图 经济日报-记者 支艳蓉/摄
选择正规留学中介机构。正规的中介机构,要具备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若中介机构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一栏中仅有“咨询”而没有“留学中介服务”一项,则不属于专业资质的留学中介。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时,应查验是否具有上述两个证书的中介,同时注意查看资格认定书有效期是否已过期,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查看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海外院校庞杂众多,办学资质、教育质量以及能够为留学生提供的服务也千差万别。在选择国外的留学院校时,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详细了解驻外使领馆对该院校的认证文件、中介机构是否与该留学院校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或协议并报教育部门确认等信息。有关的大学毕业证书是否被国内承认,可到教育部涉外检查网站查询。
谨防咨询顾问违法招生。目前,一些中介公司给咨询顾问分配的任务量大,导致个别咨询顾问蒙骗消费者,使学生和家长轻信不实承诺上当受骗;也有一些中介机构为了让学生申请到理想大学,暗示或直接帮助学生制作假材料,这种行为不仅会耽误留学者的前程,还可能被国外大学打入黑名单。所以,在办理出国留学过程中,不要相信所谓的“能人”,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和程序办理,避免走入留学消费陷阱。
注意甄别虚假广告宣传。对于鱼龙混杂的留学中介市场,申请人要谨防一些留学中介机构利用国内消费者教育信息平台提供不实信息,有意将国外二、三流的院校过度包装,虚假夸大为国外知名院校;也不要听信那些“无论你的条件优劣、学历高低,都能让你轻松实现留学梦,签证率达95%以上”或“零中介费”等虚假广告宣传,谨防一些不法中介机构趁机巧立名目乱收费。
签订合同保留消费凭证。签订留学合同,要参考教育部和有关行政部门联合制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合同中除了要将双方权利、义务做出明确、清晰、合理的规定外,还应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是否与其资格证书上的名称相符、有无退费等方面的规定,留学中介机构方面的签署人是否有其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防范合同条款中出现的“霸王条款”。缴付费用时索要发票,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依据消费凭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标签:
- 编辑:程成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