碍口:爱犬不办证或未年审的最高罚款千元
记者9日从市公安局城警部门获悉,据统计,海口全市已有8111只犬办理了登记和年审业务,但仍有一部分犬只没有进行登记或年审。为了全力做好海口市养犬管理工作,市公安局城警部门提醒养犬市民,请及时带着犬只到城警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和年审业务。
根据《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七规定:养犬登记实行年审制度,年审工作由登记机关负责,养犬人应自登记的第二年起,每年在登记机关规定的时间表内持有效的犬类疫苗证、养犬登记证以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到登记机关确定的办证机构办理年审。若未办理年审,一经查实,将予以罚款、没收犬只。
在此提醒养犬市民,请尽快检查自家犬只年审情况,确实由于疏忽脱审的,主动前来补审,可减轻或从轻处罚。否则,在下阶段的巡查中发现的脱审犬只,将根据《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不及时年审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只,注销其养犬登记证,并对个人每只犬处500至1000元罚款。
如何办理?
养犬市民可以关注“椰城犬管”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办理或到海口市公安局城市养犬管理中心实地办理登记、年审业务。
办理年审业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养犬人身份证;
2、养犬登记证;
3、有效的居住证明;
4、动物免疫证(海口市农业局指定的宠物医院领取,正反面加盖宠物医院公章,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对于已经脱审的犬只(超期未年审的),需养犬人本人携带犬只和备齐材料到海口市公安局城市养犬管理中心现场接受处罚并办理补审。
警方提醒:
未给所养犬只办理登记手续的,尽快通过网络或者前往养犬管理中心为爱犬进行登记,此外,带爱犬出门要记得携带犬牌、犬证。
如有不明可电话详细咨询,咨询电话:0898-68578680;办理地址:海口市金龙路43号西门;上班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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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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