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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见义勇为人员年满65岁可每月领取补助金
“感谢海口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我们精心组织了这么一次非常难得的全家福盛会,我们会更加积极地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今天上午,在海口市2020年见义勇为人员春节慰问座谈会上,见义勇为人员刘筱满怀感激地说。当天,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为全市270名见义勇为人员发放慰问金28.3万元,同时公布实施《关于放发海口市见义勇为人员老龄补助的(暂行)规定》,年满65岁以上的见义勇为人员每月可领取200元至1800元补助金,此举为全国首例。
《关于发放海口市见义勇为人员老龄补助(暂行)规定》,享受老龄补助的见义勇为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历年来受到国家、省、市表彰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
2、年满65周岁(含65周岁)以上
3、户籍在海口市辖区内并在海口市居住,或户籍不在海口市但申报时在海口市居住两年以上并继续在海口市居住
4、未受过刑事处罚
5、家庭生活困难
见义勇为人员老龄补助标准为:
1、65周岁至69周岁每月补助200元
2、70周岁至79周岁每月补助380元
3、80周岁至89周岁每月补助580元
4、90周岁至99周岁每月补助880元
5、100周岁以上,每月补助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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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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