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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海事局推出十二项措施支持港航企业复工复产

2月21日消息(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赵庆山)为全力服务保障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力争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胜”,三亚海事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辖区实际,在疫情防控期间推出十二项措施服务支持港航企业平稳顺利复工复产。

十二项措施如下:

一、便利海事行政审批

1、推行政务办理“网上办”。通过“预约办”“邮寄办”“远程办”等举措,为港航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海事政务服务。

2、对于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船舶、船员、船公司证书,如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且无法按期办理年检、审核或者换发的,可予延期办理。

二、构建良好营商环境

3、推行水路运输货物港口建设费远程申报、电子支付、信用担保等便利缴费举措,允许未缴费的货物先行办理货物装船或提离手续,后续补缴相关费用,确保水路货物运输畅通。

4、轻微违法宽处理。对无明显违法行为的船舶,不实施登临检查;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的,予以警告处理。

5、绿色通道保畅通。对载运油品、电煤等重要民生物资船舶,即报即办,确保重要物资运输船舶“优先靠离、优先保障、优先通行”。

6、专业支持全天候。开通热线服务,提供船舶防疫、人员防护措施、法规政策和政务办理咨询服务;及时接收相关意见和建议。热线电话:0898-88272063。

三、回应航运公司及船员关切

7、实施船员证书“容缺办”。对于在船或者即将上船工作但未做知识更新培训,或未持有有效健康证的船员,由其所属单位出具责任承诺书后,办理特殊时期的船员证件。

8、通过中国海事协同管理平台或“海事之眼”微信小程序,实施海船船员任解职信息登记远程办理,取消携带二代身份证等材料到海事管理机构现场办理任解职信息登记的方式。

四、服务涉水重点工程建设

9、对涉水工程通航安全保障方案实施网上评审,将专家集中技术评审改为网上视频会议、专家远程函询等方式开展。

10、与涉水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建立沟通联络、信息通报、每日施工动态报告三项机制,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五、强化应急保障

11、强化预警预防提供应急保障。针对春季我市海域大风频发的特点,会同气象部门精准施策,做好气象预警信息服务。

12、充分统筹辖区海上搜救和防污染应急资源,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保障应急力量随时处于“战时待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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