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全中:传统文化企业应主动融入互联网2015年10月22日
郭全中(生活照)
第四,大力实践“o2o”。互联网的主要运作模式就是“o2o”(线上和线下的有机互动),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巨头都通过“o2o”方式,吸引了巨量的用户,分别营造了“人与信息”、“人与交易”和“人与交流”的生态系统。而反观当前的传统文化企业,在线上资源方面无疑相对匮乏,在线下资源方面经过几十年的经营和积淀,拥有极为丰富的人脉和用户资源。传统文化企业应以吸引和聚拢用户为主要目的,重新建立起用户连接,重点在于充分利用自身的线下优势,一方面从线上到线下,把线上用户和流量流向线下渠道,来积淀用户;另一方面把线下用户引到线上,实现线下用户的线上。
第一,具备互联网思维。所谓互联网思维,即“用户体验为王”,就是以用户和市场为导向,以体验为核心。当前,用户在快速地转移到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上,截至2014年6月底,我国已经有6.32亿网民和5.27亿手机网民,在这种情况下,传统文化企业长期以来沉淀在旧有渠道的用户已经大量流失,而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等新渠道的用户尚未沉淀起来。例如,当前传统的入口价值正在快速,进而导致用户和广告主双双流失,广告收入大幅度下滑。为了重新吸引用户,这就要求传统文化企业具备互联网思维,以年轻用户的需求为导向,利用互联网和新用户建立起新连接。
综上所述,传统文化企业在面对互联网时,应深刻认识到互联网带来的系统性的伟大变革,采取主动融入互联网的积极态度。
第三,把互联网仅仅当成工具者已经失败。互联网带来的是包括观念、体制机制、内容生产、运作方式等在内的系统性变革,单纯的工具论仅仅把互联网当成传统的附庸,而没有深刻认识到互联网的精髓。例如,很多传统在向互联网转型时,采取的以传统为主导的“电子报”、“报网互动”等方式基本上已经失败。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当前,传统文化企业在面对互联网冲击时,有的采取的是完全不以为然的态度,有的认为互联网仅仅是工具和手段,当然也有的采取主动融合的态度,传统文化企业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如何才能做到呢?中国经济网文化产业频道专栏作家、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高级经济师、管理学博士郭全中认为,传统文化企业应采取主动融入互联网的态度。查看作者更多观点
采取主动融入互联网的态度
第一,应深刻认识到互联网带来的性影响。互联网技术带来了第三次工业,正如第一次工业的蒸汽机技术和第二次工业的电力技术已经成为整个社会的底层架构和标配一样,互联网也必将成为整个社会的底层架构和标配,所有的一切都被镶嵌在互联网这个底层架构中,这就要求一切必须互联网的规律,按照互联网的要求来进行重构,否则就会被彻底和。
第二,大力推进产业融合。互联网打破了不同产业之间的界限,文化产业与不同类型的产业融合成新的产业,例如,文化产业与通信业、it业融合成信息服务业,与旅游业融合成休闲旅游业,基于互联网而融合的新产业无疑给传统文化产业带来了新的机遇。那么,传统文化企业应该如何推进产业融合呢?关键就是:创意为魂、技术为本、产业为载体。一是因为文化企业的本质属性就是“创意”,在融合时把“创意魂”注入新产业就能产生化学反应;二是产业融合的前提是用户数据,这就要求以互联网技术为融合的底层架构;三是单纯的文化产业的市场规模相对较小,从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来看,以其他产业为主体,实现文化产业和其他产业的有机融合才能形成大产业。
第三,采取“跨界”式发展。一是积极跨界到其他产业。在产业大融合的今天,其他产业的先行者已经开始大量进军文化产业:阿里巴巴以62亿港币收购了“文化中国”的60%股权并更名为阿里影业,以5.86亿美元收购新浪微博18%的股权,阿里巴巴和云峰基金联合出资12.2亿美元收购优酷·土豆18.5%的股权,投资12亿元人民币持有恒大足球俱乐部50%的股权;万达集团旗下成立了万达文化产业集团,专门进军文化产业,目前涉及的领域有电影产业、文化旅游城、舞台演艺、电影娱乐科技、主题公园、连锁儿童娱乐等领域。目前,传统文化企业也要充分发挥自己的策划、营销和创新能力,积极实施跨界战略,可以选择进入的行业有休闲旅游业、养老保健产业和体育产业等。二是传统文化企业要打造跨界式的团队。在互联网时代下,要打造有竞争力的创新型团队,就要采取跨界式的组成方式,既要有懂互联网的人才,又要有懂传统文化的人才,让两种思维、两种人才在相互碰撞、相互学习中有机融合。在打造跨界式团队时,一方面鉴于传统文化企业缺乏高素质的互联网人才,这就要采取外部招聘的方式吸引高科技人才,另一方面还要改变传统文化企业惯常的业绩考核方式,把对用户数和快速反应能力的考核放到更为重要的地位。
如何有效融入互联网
第二,对互联网不以为然者已经尝到的苦果。上个世纪末,当互联网尚处于初始发展期时,传统仍然处于“日进斗金”的黄金发展期,很多传统的大佬由于没有认清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经常嘲笑互联网是看不到任何希望的“烧钱无底洞”,对互联网采取不屑一顾的态度,既不愿意在互联网上花费资金也不愿意花费精力,而到了2014年,互联网的广告收入有可能突破1500亿元,超越电视业而成为第一大广告,并把传统逐步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