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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法治思维提升治理水平

  张永生

  媒体近日报道,三亚市试水律师团队全流程、全方位参与棚改工作,目前相关项目没有出现被征收户“闹访”情况,因对棚改安置方案存在误解或异议的被征收户,提出行政诉讼的户数,不到征收总户数的5%。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三亚这一社会治理创新受到社会关注。

  棚改工作量大面宽,各类矛盾纠纷复杂。如何解开“疙瘩”打开“结”,是一件让治理者挠头却又绕不开的问题。邀请律师团队全流程、全方位参与棚改工作,是一个好办法。对群众来说,不仅可以就地咨询法律问题,而且也得到了法治“培训”:哪些事情能办,哪些事情不能办,都有法律管着,人人都不例外,因此,那些于法无凭的诉求也就没必要提,解决不了也是理所当然。对治理者来说,相关做法则不啻是一种“倒逼”:大家都在盯着,哪项规定缺乏法律依据,哪道程序没有履行好,哪个环节不够透明,都会被人“揪辫子”,因此,必须将一切摊在阳光下、摆在明面上,都由法律说了算。无论是治理者还是普通群众,都从法治角度思考问题,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就能处在一个频道上,产生共振。如此一来,矛盾就能及时化解,工作就能顺利开展,事情就能办得利索。更为重要的是,在依法办理事情、解决诉求过程中,法治观念慢慢地渗入人心。

  一事当前先找法。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人们对公平正义的呼声越来越高,对程序的要求越来越高。让法律的阳光照进每一个角落,凡事都做到于法有据、依法有序,才能维护好公平正义,不断增进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如果“萝卜快了不洗泥”“迈过锅台上炕”,该履行的程序没履行到位,该守住的边界却又突破了,会让群众感觉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结果把简单的事情搞复杂,让小问题变成“老大难”;即便一时半会解决了问题,最终还是会留下后遗症。毋庸讳言,一些矛盾纠纷之所以会出现,一些问题之所以会久拖不决,一些“信访不信法”现象之所以会出现,一个重要的原因恐怕就在于有的治理者的思维还没有及时转换过来,往往习惯于用行政手段去推动工作,而不善于用法治思维去开展工作、用法治方式去解决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面对一些“老大难”,治理者不仅要在增强政策执行力上多下功夫,还应多从法治的层面寻求解决之道。

  常言道:“拿到了线头儿,就抽开了线球儿。”在预防治理矛盾纠纷上,法治就是利器。善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往往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善用法治思维提升治理水平,既需要治理者增强法治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法律框架内明确权利义务的边界,把法律作为判断是非曲直的标准,让遇到问题找法成为一种习惯,解决问题靠法成为一种自然;又需要不断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方法,把教育引导与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让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与此同时,还需要善于总结经验,将行之有效的好办法、好举措上升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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