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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保近3年查获5517起冒领案件 3106万元-海南省社保局

我省社保损失3106万元

海南的很多退休职工都是回到乡村老家养老,且死亡后大都是土葬。何时死亡,村委会的证明往往起着关键作用。而村委会开死亡时间证明时,常常开“人情证明”,给冒领者开绿灯。省社保局的核查人员告诉记者:“一些村干部法律意识淡漠,不认真核实死亡时间,往往死者家属说什么时间死,就开什么时间死的证明。”

-海南日报记者 王培琳 刘袭

“人情证明”给冒领者开绿灯

很多冒领者法律意识不强,这是社保欺诈屡禁不止的根源之一。省社保局局长王卓说:“社保反欺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目前处于探索阶段,对涉案金额不是太大,欺诈手段不是很恶劣的案件,一般予以纠正,追回社保基金损失就了事,不能对冒领者起到作用。”他做好社保欺诈案件的查处和移送工作,进一步理清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法律关系,实现无缝对接。

省社保部门近3年查获5517起冒领案件,守牢老百姓“养命钱”

“近年来,海南冒领社保待遇时有发生,给社保基金安全带来了极大隐患,我们社保部门加大了查处力度。”省社保局社会化管理服务处负责人今天告诉记者, “今后我省将推行多渠道的认证方式,启动事后监查系统,探索社保反欺诈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严查冒领案件,守牢老百姓的‘养命钱’。”

社保欺诈冒领的养老金,都是来自社保基金,而社保基金是每个参保人员缴纳的。省社保局负责人说:“堵住养老金‘漏洞’,事关每个人,需要社会齐抓共管,大家都来防范养老金被冒领。”海南去年7月出台建立防冒领养老金和举报励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社保部门的核查人员很少,单靠核查人员难以冒领养老金,但再隐秘的作假和冒领,都难逃群众的火眼金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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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漏洞”需社会齐抓共管

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退休职工谭某,退休后回屯昌县黄岭乡老家居住,2015年8月,某村委会开出谭某死亡证明。今年3月,省社保局的核查人员在核查谭某信息时,发现村委会开出的死亡证明明显作假,经查实其真正死亡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社保损失45263元。

“我省广泛存在土葬习俗,给准确认定死亡时间和调查取证带来困难。”该负责人说,社保部门无法从民政或者等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获取参保人的基本信息,给已故人员的家属冒领可乘之机。

文昌东农场退休职工林某,2008年7月经省农垦总局批准按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退休审批表记载,她于1996年6月至2007年12月在一家工厂从事特殊工种12年,符合提前退休条件。但群众举报,她实际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不足12年,不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省社保局核查人员调查发现,其只有7年的工资发放记录,不符合从事特殊工种满10年的提前退休条件。去年11月,社保部门停发她的养老金,责令其退回违规领取的9万多元养老金。

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薛某在2015年的认证周期内,没有进行社保认证,当年10月被社保部门停发养老金,随即家属申报他当年10月死亡。今年3月,省社保局的核查人员在审核薛某的信息时,最终查实他真正死亡时间为2014年2月,并追回社保损失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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