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民生燃气缴费海口居民缴费21年无燃气追踪:11月底可通燃气
针对海运小区居民所写《》中表示希望有关部门赔偿损失及解释21年无法使用管道燃气的原因的问题,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小区居民21年前缴纳的煤气开发费是项目报建时按交到了市,并不是交给燃气公司,但已缴纳煤气开发费户内设施仍未安装的用户,需向燃气公司提出申请并确认具备安装条件后,燃气公司依据省物价局文件办理相关安装手续。
海口市海运小区108户住户投诉称“缴费21年用不上管道煤气”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8月19日电(冯星) 日前,本网报道《海口海运小区居民求助市长:缴费21年未通燃气》引起海口市相关部门的重视。同时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11月份可以完成海运小区项目施工并通气。
此外,海口市规划局市政规划技术审查处负责人表示,虽然小区居民缴纳煤气开发费后未用上燃气问题由来已久,但是09年以前市规划局对此事并不知情,2009年民生燃气公司向市规划局申请海港(新港)燃气管道设计条件,当时由于市规划局正在组织海口市核心滨海区控规新港片区局部调整,故回复民生燃气公司暂缓提供海港等道燃气管位。
针对海运小区的用气问题,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做出回应:“经过燃气公司技术人员现场勘察后发现,原来海运小区附近的菜市场于今年4月份已经搬迁(但未及时通知我司),因此燃气公司根据现状实际情况,计划向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申报在市场现有燃气管道通过碰口连接并引入海运小区,以解决该小区的施工及通气问题,该项目整个工程施工时间约3个月,预计11月份可以完成施工并通气。因此,燃气干管不再考虑从新港实施。”
“海运小区于2009年第一次向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提出安装申请,当年,为了解决该小区的安装及通气问题,海南民生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曾经向海口市规划局申请燃气管位,海口市规划局给我司的复函为:渡海、海港(新港)、宝华现状道属于新港填海区,该片区控规正在修编,故暂缓提供燃气管位。另外一种解决方案由于需要从小区旁边的市场接管并穿越菜市场因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而无法实施。”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