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向运输车辆开具“通行证” 确保物资运输顺畅
海南新闻2月7日电(洪坚鹏 潘彤彤)连日以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全力以赴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物资运输通道顺畅,对于海南省内运输应急物资及人员、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如何快速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通行证?请看如下办理流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出岛通行证)。
1.办理对象:运送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及人员、支援或捐赠湖北地区的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
2.享受政策:“三不一优先”,即: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其中“不收费”包括免收琼州海峡过海费、车辆通行附加费等费用;返回空载的车辆享同等政策。《出岛通行证》一车一趟次一张,凭有效时间运行,超过时效自行作废。
3.受理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经办人:吴琼智15289958452/庄贵柏,13876980530;电话:0898-65324013;传真:0898-65383603;邮箱:hnjtys2020@163.com">hnjtys2020@163.com。
4.受理条件: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机构、医疗机构或相关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委托函。紧急运送的车辆可事后补报。
5.办理流程:请运输企业提供企业名称、车牌号码、货车信息(车轴数、物资类别、车货总重吨)、客车信息(核载人数、转运人员)、入口收费站、通行路线及途径省份、出口收费站、通行时段、司机电话等信息,传真发至0898-65383603,邮件发至hnjtys2020@163.com">hnjtys2020@163.com,或短信发至15289958452/13876980530。
6.受理单位在办理好通行证后,以传真、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将通行证扫描件或相片发至运输企业。运输企业自行打印并随车携带,在港口和驻港征稽部门办理免费通行事宜,过海时请主动出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省内通行证”)。
1.办理对象:海南省内运输应急物资及人员、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
2.享受政策:持有省内通行证的运输车辆在全省优先便捷通行,各地严禁违规拦阻持有该通行证的运输车辆。
3.受理部门:运输物资所在地乡镇政府。
4.办理流程:请运输企业提供企业名称、运输货品名称、车牌号码、司机电话等相关信息,联系所在地乡镇出具省内通行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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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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