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第一民生民生第一:海南社保取得五大成就
第三阶段1996年一2007年,近年来,海南省相继对养老、医疗,工伤等条例及细则进行了修改,并制定了生育保险办法。这些条例和规章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海南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完备,社会保障制度进入了法制化、社会化、系统化的新阶段。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4年之前,海南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较大,在省委、省的高度重视下,通过采取积极措施,争取各方面的支持,2004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实现当期″零拖欠″,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出台了《海南经济特区工伤保险若干》等一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颁布了《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社会保险制度日趋完善。按关规划,到2010年,海南省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要超过90%,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二是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省所有的城镇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和配备了专人或兼职人员负责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建立了工作平台和月报制度,加强了检查指导等。该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是医疗保险不断完善,海南省自1995年在全省启动和企事业单位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以来,通过不断的调整完善,已经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补助、城镇个人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四是工伤保险步入全国先进行列。海南是全国第一个工伤保险在各类用人单位实现全覆盖的省份,在全国率先启动了职业病健康普查工作。海南组织编写的《工伤保险实务手册》,为全国工伤保险工作的不断完善提供了宝贵的经验。五是生育保险工作稳步推进。2001年以来,不断完善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管理办法,全省劳动保障部门积极配合税务机关加大生育保险扩面力度,截至目前,全省22个统筹地区已有17个统筹地区启动了生育保险。(孙东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