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海南民生

海南省社保局成立社会保险稽核处 办公场所将迁移

咨询电话:

  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告

3、依据裁决或判决等法律文书补缴社保费业务;

4、开具企业无受社保经办机构行政处理证明。

特此公告。

2、依法对用人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情况进行稽核;

1、社会保险缴费核定、待遇审批、支付业务进行审计;

邮 编:570226

经海南省编委会批准,海南省社会保险事业局成立社会保险稽核处,该处办公场所由嘉华社会保险大厅迁移至海垦38号海南省农垦总局机关办公区内5幢4楼(进大门往右走)。该处对外受理业务范围为: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