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培训课能退款吗?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个省市相继采取措施,延长大中小学开学时间的同时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线下课程。
此消息一出,不少校外培训机构推出线上课程,开启云端授课模式。但是,那些已报名缴费又无法线上教学的课程该怎么办,可以退费吗?且培训机构将已缴费课程改为网课,合理吗?
目前,绝大多数培训班都是预付费制,很多消费者都已提前报名缴费。但由于疫情原因无法参加培训,消费者可以要求培训机构退还相应的学费。
海南天鼓律师事务所王律师认为,不管“培训班”“训练营”还是“托管班”,其本质上都是一种服务合同,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这是无法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基于公平原则,消费者完全有理由要求培训机构退费或协商延期。且疫情是突发性事件,双方都可要求解除合同。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是疫情之后签订的合同,或者并非是疫情原因导致无法履行的,都不属于此种情形。
那么培训机构将已缴费课程改为网课,合理吗?王律师认为,消费者和培训机构可以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选择解除合同退还学费,或选择变更培训合同内容,如延期培训、置换课程等。对于某些培训机构借故拒不退费、强制变更课程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完全可依法拒绝。
根据《合同法》规定,教育培训合同中存在的类似“一旦报名,概不退费”的约定,均属于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另外,教育培训合同属于非要式合同,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培训合同,也不会影响培训机构履行相应义务,消费者提供相应缴费记录、收据等就可证明双方合同关系。因此,消费者可以以相应缴费记录、收据要求退费,培训机构和个人都不能以没有合同或者收据丢失为由拒绝退费。
如果存在培训机构借故拒绝退费的情形,消费者可以保留相应证据,如缴费记录、微信聊天记录、上课记录等等,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最后,提醒培训机构和消费者,疫情当前,特殊时期,特殊对待。希望培训机构可以主动发声,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消费者可以多一分理解和耐心,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三亚传媒融媒体记者 吴英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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