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美食图片8成搜狐网友认为应自动无偿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
续期费用以何形式收取?
另外,近日多名学者认为自动续期即无条件续期,不需要补交费用。但对此意见,温州市国土局明确表示不可能,并声称此举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超九成的搜狐网友温州国土局不懂物权法,打着继续用土地赚钱,仅3.77%的认为有一定道理,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著名家江平指出,就算土地使用期满自动续期后,业主没有交费,也仍然有居住,不能收回土地,更不应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但继续使用期满的土地,在房屋转让的时候就会出现问题,影响到民事流转,但是,这并不会对民事影响,在上,业主仍然享有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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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盛廷律师事务所主任毕文强也认为,不应收费。我们土地制度里,已经确定了土地出让金制,是一次性的收取费用,其实是透支性的收取了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续期以后再续费,对于老百姓不公平。
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或即将到期,你还会买房龄久的房子吗?超八成的网友明确表示不会,仅10.45%的人持相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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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市消费者权益会,召开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期法律问题研讨会,来自学术界的专家学者,围绕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续期问题进行了讨论。
你认为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比较合适的做法是什么?8成搜狐网友认为应自动无偿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12.12%的人认为.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另有7.2%的网友称购房者支付土地出让金,延长使用权期限。
中国人民大学院副教授朱虎则表示,国家基于一般性的公共服务融资来获取土地的纯收益,拥有出让权,为了解决特定地块投资问题,出让金要一次性缴纳。面对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收费问题,朱虎更倾向于通过税收方式来进行,当然应当是房屋的持有税,而不是房屋的流转税,在这种情况下税收方式的调节性会更灵活一些。
航空航天大学院教授刘保玉也认为,如果续期是免费的,那么就会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开发商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都会选择购买最短期限,这样我们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限的就等于形同虚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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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果续期需要收取费用,那么该以怎样的形式收取?收多少?大学院教授刘凯湘针对非住宅用地提出了收费,可以稍微补交一部分,不能按照现行的地价来补交当时的地价,应该只是象征性的收取。他还提出,也可以通过立法来补交的出让金的比例。
一面是土地之上的房屋,享受终身所有权,而另一面是房屋之下的土地,其使用权具有期限。当土地所有权到期之时,所形成的尴尬该如何破解?
中国大学教授刘莘认为,应该收取续期的费用。当初国家按照20年到70年的不同档次来出让土地,也就是说,选择20年期限的,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是少的。刘莘说,如果这部分土地在到期后免费续期到70年,对于当初直接交纳70年土地出让金的人来讲是不公平的。
土地续期是否应收费?
温州、青岛、深圳等地出现的因曾经的政策原因而出让的20年、30年的土地,如今面临续期,是否收费,是备受关注的争点。这也是昨天的研讨会上,学者们集中讨论的问题。
搜狐新闻据此推出相关话题调查,截止21日14时,共计23,848人参与话题讨论。83.91%的搜狐网友表示没有遇到过土地出让期限已满的情况,遇到的仅为8.18%。另外84.12%的网友认为土地期满不应该缴纳土地出让金续期,14.07%的人称应缴纳,但不应太高。
产权与地权矛盾如何破?
现在法律已经很明确,土地最高使用期是70年,但是许多地方在出让时,不是按70年办的。著名家应松年认为,以此推论,依照法律来办,未按70年期限出让的土地,续期也就不应该收钱,到了70年以后怎么处理,就要经过按重大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来办。
刘保玉认为,即使到期没有续,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存在,而且依然是存在,不妨可以将房屋所有权人对国有的土地为一种借用关系。如果这种情况下,发生了因公共利益而征收房屋,只需要付偿房屋的价格,不需要折算土地的价值。如果发生了房屋所有权人的死亡而出现继承,继承缴纳的有关契税也只缴纳房屋本身残值的契税,不需要考虑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刘保玉说。
搜狐民调消息 据报道,今年3月,温州市民王先生买了一套二手房,过户的时候才发现房子的土地使用证只有20年,而且已经在3月4日过期了。当地工作人员称:要拿到新的土地证,必须补缴费用延长土地使用期限,初步估算,这笔续期费大约要30万元,而这套房子总价才65.8万元。对此,温州市国土局回应称,物权法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自动续期,但自动续期该如何续期,目前国家尚未出台相关实施细则。近期报道收取几十万元出让金才能续期是对信息的误读。此事引发了“土地期满如何续期”问题的热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