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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海口1月10日电 (方茜)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介绍了海南省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海南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案例以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加强新时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白皮书指出,2017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三类案件5249宗,呈现案件总量逐年稳步上升、刑事案件占比较大、生态核心区域案件占比较大、涉林涉矿案件占比较大等特点,为海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资源司法服务和保障。

  海南省高院副院长张玉萍在会上介绍,三年来,海南省高院以环境资源审判改革为抓手,创新和完善审判工作制度和机制。探索环境资源案件跨流域、跨区域提级集中管辖,实现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海南全域覆盖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创造性地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加强联动机制建设,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

  目前,海南全省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和巡回法庭14个,“全域覆盖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入选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重要创新成果。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全省统一的环境资源鉴定机构、鉴定人名录及海南省环境资源专家库,涵盖污染物性质鉴定、地表水、大气、地下水、土壤、海洋与海岸带、生态系统等九大领域的298位专家。

  2017年以来,海南省高院单独或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9项环境资源司法专项制度,其中《加强海南海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指导意见》为全国法院制定的首个加强海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专项制度。

  在此基础上出台的《意见》继续将制度创新和制度体系化建设作为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着力点,提出了改革创新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现代化的多项创新举措,尤其是要求积极与相关行政部门实现数据对接,推进生态环境信息一体化。

  发布会上发布了十个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其中海南省二中院审结的海南桑德水务有限公司诉海南省儋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环保行政处罚纠纷案,被最高法院评选为“人民法院十大环境资源典型案例”;海口海事法院审结的海南首例海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文昌市人民检察院诉文昌市农业农村局海洋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既督促了政府机关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又维护了海洋生态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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