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打造海南自贸港清朗网络生态
今天,《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正式施行。该规定系统明确了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以及网络行业组织等主体应当遵守的管理要求。规定的正式施行,有利于建立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有利于维护广大网民的切身利益。
作为国内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起步较早,曾经诞生了一批有影响力的互联网信息内容企业。绝大多数省内互联网企业和网民伴随着特区发展进程共同成长,为海南改革开放做出积极贡献。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网络信息内容平台的管理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管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段时间以来,省内个别自媒体账号为了“博眼球”获取点击量,频繁炒作所谓“封岛”“赌马”“房地产价格飙升”等网络谣言和不实信息。少数网民在社交媒体发表煽动地域歧视、人群歧视不当言论。极少数青少年网民通过微信、抖音、快手等软件传播涉校园暴力视频,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还有的自媒体借助互联网技术宣扬封建迷信,炒作绯闻劣迹,传播低俗媚俗内容。上述网络生态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扰乱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撕裂社会共识,侵害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权益,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海南自贸港建设进程造成负面影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省内网络内容平台要切实履行管理主体责任,鼓励引导用户制作传播正能量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违法违规行为。网络媒体特别是自媒体运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在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过程中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大网民要树立“文明互动、理性表达”的观念,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积极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网上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
网络生态治理涉及方方面面,关系千家万户。《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的施行,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奠定了法治基础。网络内容平台、网络媒体自媒体和广大网民要在法治轨道上积极参与网络生态治理工作,依法规范自身网络行为,主动承担相应法律和社会责任,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生态,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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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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