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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保障疫情期间物资、人员运输通道顺畅的问题,答案都在这了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

1、办理对象:疫情防控期间运送应急物资及人员、支援或捐赠湖北地区的生产生活物资、支援或捐赠我省的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农民工返岗包车。

2、享受政策:“三不一优先”,即:不检查、不停车、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其中“不收费”包括免收琼州海峡过海费、车辆通行附加费等费用;返回空载的车辆享同等政策。《通行证》一车一趟次一张,凭有效时间运行,超过时效自行作废。

3、受理单位: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

经办人:

吴琼智15289958452

庄贵柏,13876980530

电话:0898-65324013

传真:0898-65383603

邮箱:hnjtys2020@163.com

4、受理条件:政府部门、社会组织机构、医疗机构或相关企业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委托函。紧急运送的车辆可事后补报。

5、办理流程:请运输企业提供企业名称、车牌号码、货车信息(车轴数、物资类别、车货总重 吨)、客车信息(核载人数、转运人员)、入口收费站、通行路线及途径省份、出口收费站、通行时段、司机电话等信息。农民工返岗包车请提供组织单位名称和电话、承运单位名称和电话、车牌号码、核载人数、实载人数、始发地、目的地、入口收费站、通行线路及途径省份、出口收费站、通行时间、司机电话等信息。

传真:0898-65383603

邮件:hnjtys2020@163.com

短信:15289958452 13876980530

6、受理单位在办理好通行证后,以传真、邮件或短信的方式将通行证扫描件或相片发至运输企业。运输企业自行打印并随车携带,在港口和驻港征稽部门办理免费通行事宜,过海时请主动出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以下简称《省内通行证》)。

1、办理对象:海南省内运输应急物资及人员、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物资等运输车辆。

2、享受政策:持有《省内通行证》的运输车辆在全省优先便捷通行,各地严禁违规拦阻持有该通行证的运输车辆。

3、受理部门:运输物资所在地乡镇政府。

4、办理流程:请承运人提供企业名称或个人姓名、运输货品名称、车牌号码、司机电话等相关信息,联系物资所在地乡镇出具省内通行证。

5、《省内通行证》办理完成后,经办人将原件或以传真、邮件或微信的方式将扫描件或相片发至承运人。承运人持原件或自行打印的扫描件(照片)进行运输,通过省内道路检测点时主动出示。

6、持证运输仍然受阻的,将问题反映给市县交通部门或省交通运输厅道路畅通保障组,通过协调当地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尽快予以解决。

联系人:张福强,电话:18689889721。

如何联系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队,我省有哪些货物运输企业参与?

海南省应急运输车队保障组设在省道路运输局,负责全省应急物资运输的统一协调指挥。

联系人及方式:邢增勇 13337576111

24小时值班电话:蔡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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