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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年起实施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海口12月30日电 (记者 洪坚鹏)海南省科技厅30日在海口召开《海南省科技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以进一步拓宽人才入库渠道,吸纳各领域人才充实海南科技专家库。

  海南省科技厅二级巡视员钟川在发布会上介绍,科技专家库建设是确保科研项目评审公平公正和推动科研项目风险关口前移的重要手段,也是海南实施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性工作。为充分发挥专家在科技创新引领和决策咨询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海南省科技厅出台了《办法》。

  据介绍,《办法》于近期印发后,海南省科技厅加快推动科技专家库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并迅速召开全省科技专家征集座谈会,对专家入库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发动全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园区和各市县科技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宣传、深入发动符合条件人员申请入库。

  专家库由科技界、产业界和经济界的专家组成,专业涵盖高新技术、农产品加工、生物与医药、育种制种、信息化建设、会计审计等领域。申请入库的人员需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相当于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或是科技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级高新区、科技园区和各类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高级管理者。

  目前,科技专家库管理系统已升级完成,抽取专家时已做到简单、快捷和高效,使用单位(部门)只需设置使用专家事由、抽取专家要求及回避条件,专家库管理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符合条件要求的专家。若抽取专家数量不足,可重新设定条件后,由系统自动随机抽取符合条件要求的专家进行增补。使用单位(部门)认为在库专家不能完全满足需求的,经批准,可采取特邀方式选取部分专家,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下一步,海南省科技厅将继续加大《办法》宣传力度,积极发动符合条件人员入库,不断充实专家数量、优化专家结构、细化重点领域、提升抽取效率,为科技项目评估、评价、评审等活动提供支持和服务等。

  《办法》将自2020年1日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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